刘华
浙江“民办”中小学越来越难办了。
一份由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完成的《浙江省民办中小学办学现状的调研报告》,将浙江民办中小学最新窘况暴露无遗:近6年来,该省新增完全由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不含民工子女学校)43所,但同时却有33所纯民办中小学相继消亡。
本报从台州市教育局获悉,2007年台州民办小学34所,初中26所,普高17所,中职29所;2008年小学34所,初中26所,普高17所,中职28所;2009年小学46所,初中27所,普高17所,中职27所。
而在浙江省会杭州,经过去年的国有民办学校体制调整,原有29所国有民办学校中,18所转公办,仅有11所转成民办。
民校衰落
叶林平对民办学校的存续问题忧心忡忡。“台州有一批民办学校可能难以生存下去。”作为台州民办教育的“元老”之一,路桥蓬街私立中学校长叶林平如是说。
台州的民办教育起步于1991年,在政府教育投入不足的背景下,率先吸引社会力量办学,解决了大量学生“上学难”的问题。
近年来,台州市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比如: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在土地征用和建设配套等各项税费减免上,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优惠;与其投资额对应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由同级财政列收列支予以返还;在收费上,根据生均培养成本自行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教师在公、民办学校之间可相互流动,其社会保障按事业单位职工办理。
到2005年,台州市有普通民办中小学、幼儿园662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32所,民办高校6所及各种短期培训机构。办学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有21所,社会力量办的学校数量与资金规模占浙江省1/4,已形成公办与民办并举发展的格局。
然而时过境迁,“随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初中学生到公立学校免费就读,民办学校的生源越来越少了,学校数量也出现了萎缩。”位于临海杜桥的学海中学校长金祥忠说。
同样的情况在浙江省普遍存在。今年2月26日至3月11日,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黄新茂调研显示,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民办教育促进法条例》以来,该省新增完全由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不含民工子女学校)43所;因各种原因终止办学的纯民办中小学21所;已被政府接管转为公办学校的12所。
也就是说,近6年来浙江省民办中小学仅净增10所。反观公办中小学,仅杭州市就不止新办了10所学校。
生存危机
随着地方财政对公办学校投入的增加,民校的优势正在消失。
10多年来,公办教育资源已完全能满足12年基础教育的需求,公办学校的生均经费逐步超过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民办学校原先具有的硬件优势、寄宿优势已不复存在。
“1996年,学校刚创办时,教师年薪可达3万元,当时公办学校教师年总收入在15000元,待遇优势十分明显。”叶林平说,目前,该校教师平均年收入是5万元左右,而公办重点中学的骨干老师年收入已远远超过5万元。
在黄新茂抽样的135所民办中小学中,有110所在学费收取标准上受到当地物价部门的限高制约;同时,有68所学校有300万元以上的欠债,其中欠债总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学校有39所,有15所学校借贷资金占学校财产总值50%以上。
台州市教育局局长林晓鸣向本报坦陈,由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保障尤其是绩效工资后,当地民校教师出现回流公办学校的现象。
而缺乏一个退出机制,则是台州民办学校校长最头疼的问题之一。按照《中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界定,民办学校属于公益性事业,但实际管理中被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既不是事业法人,又不是企业法人。
“若继续办,生源和师资都成问题。若不办,十几年的心血和投入谁来弥补呢?若要卖给政府,政府又没有这个意愿。”叶林平说,教育需求正在多元化,有一些教育产品本身具有很强的私人品特征,没有必要由政府大包大揽,应该允许民校充分竞争。
台州实验小学校长丁梅芳认为,政府应明确民校初期投入及增值资产的最终归属,尽快制定出台出资者的合理回报政策,以保护举办者出资办学的热情和积极性;准确界定规划好民校与公办学校不同的战略定位、发展重点和培养目标,实现各类教育机构间的平等竞争。
有民办学校校长指出,促进法的许多条款形同虚设,影响了民办学校的发展。当务之急是要修改《义务教育法》、《物权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避免出现相互抵触的现象。
浙江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永昊提议,既然相关部门给民办学校贴的标签是“非盈利性学校”,在其面临资金困局的当下,政府应给予一定的公共财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