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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7个人 还是雇工8个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07日 00:04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张志勇

  

雇工7个人还是雇工8个人
雇工7个人还是雇工8个人
◎雇工7个人还是雇工8个人,成为是不是存在剥削,是个体户还是私营业主的“唯一标准”。在雇工问题上,首当其冲的就是“傻子瓜子”年广久和“鱼塘风波”中的陈志雄

  ◎当时,邓小平对雇工的态度是:看一看,不要动他们,允许一部分人富起来。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说:“有个别雇工超过了国务院的规定,这冲击不了社会主义。只要方向正确,头脑清醒,这个问题容易解决,十年、八年以后解决也来得及,没什么危险。”

  ◎正是“放两年再看”和“看一看再说”,所以,私营企业就是这样被“看”出来的

  从1981年《人民日报》讨论陈志雄承包鱼塘的雇工问题开始,两年来关于雇工问题的讨论始终就没有停下来。经济学家搬出经典,从马克思《资本论》中得出结论:雇工7个人以下,赚了钱用于自己消费的,算个体户;雇工8个人以上,就产生了剩余价值,就算剥削,就是资本家。“按照我们的假设,他必须使用两个工人,才能依靠每天占有的剩余价值来过工人那样的生活,即满足他们必需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生活目的就只是维持生活,不是增加财富;而在资本主义生产下,增加财富是前提。为了使他的生活只比一个普通工人好一倍,并且把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一半再转化为资本,他就必须把预付资本的最低限款和工人人数都增加为原来的8倍。”(《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342页。)这就是人们经常引用的马克思关于雇佣8个工人成为区别企业性质的标准的一段论述。

  其实,马克思只不过是举个例子而已,教条的马克思主义者就以此作为“金科玉律”。由此而来,雇工7个人还是雇工8个人,成为是不是存在剥削,是个体户还是私营业主的“唯一标准”。然而现实个体经济的发展,却远远超过这一人数的“定量”,从1979年到1982年年底,个体经济的发展,在不断地突破国家规定的雇工人数的限额,超过雇工7个人的个体工商大户即私营企业也日渐增多。在雇工问题上,首当其冲的就是“傻子瓜子”的年广久和“鱼塘风波”的陈志雄。

  1983年1月2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在印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简称1983年中央1号文件)中指出:“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种养业的能手,请帮手、带徒弟,可参照《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执行。对超过上述规定雇工请较多帮工的,不宜提倡,不要公开宣传,也不要急于取缔,而应因势利导,使之向不同形式的合作经济发展。农村个体商业和各种服务业,经营灵活,方便群众,应适当加以发展,并给予必要的扶持。农民个人或合伙人进行长途贩运,也应当允许。”

  “不宜提倡,不要公开宣传,也不要急于取缔”的“三不”原则,其实质是促进了雇工多人的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三不”原则,让一直“提心吊胆”的陈志雄踏实下来。同时,这个文件对长途贩运是不是投机倒把的争论作出了结论。

  1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适当发展个体经济是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社论明确指出:个体经济不是资本主义性质;个体经济是生产资料的个人占有与个体劳动相结合;劳动者自己养活自己。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必须采取措施,促进个体经济有一个适当发展。

  这是经过“十年动乱”后中国共产党党报对个体经济的公开肯定。

  当时,邓小平对雇工的态度是:看一看,不要动他们,允许一部分人富起来。1月12日,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说:“有个别雇工超过了国务院的规定,这冲击不了社会主义。只要方向正确,头脑清醒,这个问题容易解决,十年、八年以后解决也来得及,没什么危险。”(《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52页)。

  这些都为下一步的私营企业发展留下一条生路。

  客观地说,虽然这一时期对雇工问题存在分歧,但对存在和发展个体经济,总的意见是一致的。6月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收支的暂行规定》。7月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城镇合作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中若干问题的规定》。8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个体工商户收费问题的通知》。8月17日,财政部发通知规定,从1983年10月1日起,对个体商贩的工商税收,由批发部门代扣代缴。

  这些规定和通知都表明,正是中央对个体经济态度的明确,政府主管部门也有了相应的规范管理办法,这些无疑都促进了个体经济的发展,同时,从管理和制度层面上,也促进了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该文件指出,对当前雇请工人超过法定人数的企业,可以不按照资本主义的雇工经营看待。这实质是对雇工经营的肯定,同时是为私营企业扩大规模创造了政策环境。

  在雇工问题上,年广久成了“靶子”。年广久从1981年9月开始雇工,当时是雇了4个帮手,而到1984年,年广久雇用的工人已经达到103人,加上他儿子开的分店,雇工达140多人,年广久这时已经是名声在外的百万富翁了。一个卖瓜子的小商贩,成为百万富翁,雇工100多人,显然这就成为人们无法容纳的人物,“不剥削,怎么会成为百万富翁?”“社会主义国家,怎么会让剥削阶级存在”“这不是复辟资本主义吗?”这是当时人们最直接的逻辑,而在中国,只要一有机会,“左”派就会见缝插针。这给“傻子”带来巨大的压力,关于年广久雇工问题的争论从安徽一直传到中央。

  1984年10月22日,邓小平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首次提到“傻子瓜子”,他在会上说:“前些时候那个雇工问题,相当震动呀,大家担心得不得了。我的意见是放两年再看。那个能影响到我们的大局吗?如果你一动,群众就说政策变了,人心就不安了。你解决了一个‘傻子瓜子’,会牵动人心不安,没有益处。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怕什么?伤害了社会主义吗?”(《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9页)。

  邓小平的伟大,就在于通过现象发现本质,他不仅看到雇工问题所带来的争论,而且考虑到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绝不能动摇。当时中央采取的也是“看一看再说”的办法。正是“放两年再看”和“看一看再说”,所以,私营企业就是这样被“看”出来的。

  去掉雇工数量的限制,使7个人和8个人的争论得以休止是到了1987年中央“5号文件”的发布,“三不”政策改为十六字方针,即:允许存在,加强管理,兴利抑弊,逐步引导。并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商品经济发展中,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个体经济和少量私人企业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

  中国共产党对雇工问题的鲜明态度,使得人们更加放心大胆地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并呈现出城乡个体经济遍地开花、迅速发展的新局面。

  (选自《中国往事30年》,张志勇著,经济日报出版社出版,作者系本报首席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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