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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囤地开发商将禁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06日 07:09  新闻晨报

  □记者 李 强

  晨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下发《2010年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表示将围绕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有保有控的信贷政策,加强窗口指导和政策协调。指引还指出,对存在囤地、炒地、捂盘惜售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发放新增贷款,已有贷款要迅速采取保全措施。此外,央行还要求金融机构密切关注土地储备机构贷款以及非房地产主业进入房地产企业集团贷款的潜在风险。

  今年的《指引》把信贷投向细分为三类(倾斜类、支持类、审慎和禁止类)十一方面。信贷投向倾斜类列出需要倾斜的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和战略产业,包括三农金融、民生金融和绿色金融等方面。信贷投向支持类列出需要积极支持的领域,包括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中小企业、消费金融和文化金融、重大项目和“两个中心”建设等四个方面。

  在房地产信贷方面,《指引》要求各金融机构坚决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及大型居住社区等项目的信贷支持,积极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居住区配套道路及公交枢纽建设。另一方面,要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各项调控措施,落实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对房地产开发贷款,《指引》要求严格贷款发放条件,严禁对项目资本金不足、“四证”不齐等不合规的房地产企业或项目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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