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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管理研究所土地与房地产研究室主任李景国今日表示,建议改革房地产税费管理机制,税费管理的重点由交易环节转向持有环节。
李景国是在今天举行的2010年中国房地产高峰论坛暨《房地产蓝皮书》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他引述蓝皮书建议指出,流转环节税费有利于抑制房地产投资投机需求,但不利于二手房的市场发育。
他指出,要加强房地产持有调节税政策出台,因为持有环节的监管更有利于对垄断和投机行为的制度性遏制。
蓝皮书建议,对开发企业超出规划周期的未受房产征收防地资源闲置持有调节税,对开发企业以外的房产持有按照面积或套数征收统一的房地产资产持有税。
此外,蓝皮书还建议,对土地出让初期及招拍挂的协议形式,对土地开发进程进行严格的规定,淘汰不符合要求的标书和中小企业。并要求部分土地企业在交土地出让金的同时,交出相当数量的开发进程保证金。
同时合理控制房地产的信贷结构,在房地产的开发领域,以开发企业销售施工率和竣工施工率作为囤房囤地的标准。对低销售施工率和低竣工施工率的明显囤地囤房的开发企业应坚决限增信贷供给,在销售领域应严格限制二套以上的投资、投机性购房信贷。
蓝皮书并建议,加大政策性住房的供给,对廉租房建立定期的人群识别制度,对经济适用房与限价房等政策住房应确立其共有产权性质。同时加强国家房地产统计与预警制度的建设,以抑制市场的大起大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