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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琉璃河镇:违规“大棚房”屡查难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1日 20:20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李敏康报道

  占用耕地数百亩,规划建设的120套温室“大棚房”在经历过一次“拆除”后,开发商现又进行了复工修缮,并委托房产代理机构人员入驻现场,以每套17.8万元-19.6万元的价格进行着“大棚房”的租售认购工作。

  据了解,从今年初开始该处的“大棚房”先后以“琉璃庄园”、“资鑫养生会馆”与“昊元生态农庄”等名称对外推广并印发房产广告宣传单。广告中对外大肆宣称:“只需18万元左右便可拥有一套占地面积560-628平方米不等的北京市租赁产权的温室大棚房。”

  近日,记者跟随销售人员来到了位于北京房山区琉璃河镇西南吕村北的温室大棚房现场。

  从南至北,主体框架由青色空心砖砌成的温室大棚房(温室+住房)被分列为8-10排,每排的数量接近20个。其中,还有部分未成形的大棚房正在施工作业。对此,现场销售接待人员告诉记者,温室大棚房是由北京昊元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昊元生态农庄”项目,项目总体建设规模为120套温室大棚房,每套占地面积均在560-628平方米。比如560平方米“大棚房”租售价格为17.8万元,租期为20年。

  销售人员还介绍,目前,大棚房已租售出了接近40套。

  西南吕村党支部书记孙孝电话里告诉记者,2008年7月1日,北京昊元宏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西南吕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238亩,年租金为每亩500元(每5年递增20%),用于蔬菜种植建设的农业设施,并于当年8月开始动工。

  房山区琉璃河镇政府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8年11月,经有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建设的部分日光温室是严重的违规建设和销售“大棚房”行为,琉璃河镇政府作出了责令该公司立即停工、限期拆除的决定。2009年琉璃河镇配合房山区国土分局对该公司建设的违规“大棚房”进行了拆除。

  该负责人称,今年4月份以来,该公司继续加紧大规模违规建设和销售“大棚房”。为此,他们将“将采取进一步措施”。

  与此同时,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区分局执法大队有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该项目虽属房山区确定保留的(大棚房)整改项目,但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有当地镇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其监管执行,而现在又出现了大棚房属于典型的死灰复燃项目,应立即予以拆除和制止。

  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前,西南吕村北的“大棚房”非旦没有被拆除,相反,开发商违规行为则从未停止过。

  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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