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财经时报 华盛顿】美联储主席伯南克周二在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的听证会上表示,未能拯救雷曼兄弟公司的原因是,监管部门无力介入。
金融危机爆发之前,雷曼兄弟、贝尔斯登、高盛、摩根士丹利等投资银行主宰着美国及全球的金融体系。然而,由于投资银行不属于商业银行范畴,因此美联储无法对它们进行监管。
通过参与证券市场,这些公司的一些分支机构受到美国证监会(SEC)的监管。然而,SEC没有权力监管整个公司。在证词中,伯南克表示,对雷曼兄弟这样的公司的监管,必须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必须得到公司的同意。
SEC缺少“法定授权的好处”,伯南克说。即,SEC,或者其他监管机构,没有权力抓住一家正在倒台的投资银行,进行清偿或者其他措施,减小对全球金融体系的影响。
当雷曼很明显的处在麻烦中时,伯南克称他仅有的权力就是向雷曼贷款。然而,当时(2008年9月初),雷曼需要的,远超过贷款。“雷曼既需要大量资金,也需要无限责任担保”,伯南克说。“那时候,无论是美联储还是其他机构,都没有权力提供资本或者不安全的担保,也就无法采取任何阻止雷曼倒闭的措施。”
因此,美国监管机构寻求通过将雷曼卖给其他公司。前财政部长亨利·保尔森的新书详细描写了他们所做的努力,但最终无法找到买主。据保尔森所说,两个可能的买主是美国银行和巴克莱。保尔森认为,美国银行不想购买雷曼,因为它希望买下美林。巴克莱则设法达成收购雷曼兄弟的协议,然而,它的监管者,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否决了。
“尽管用尽了所有的方法”,伯南克称,“还是找不到解决方案,也找不到新的买主。”
伯南克坚称议员们应该认识到两个问题。第一,监管机构需要有实际的权力,以保证金融机构“在安全、健康的范围内运作,或者从某种程度说,不会威胁到更广泛的金融系统”。第二,一旦金融机构处在崩溃边缘,并可能对金融系统造成威胁,监管机构需要有权对该公司进行清偿和结算,以将伤害减到最小。
作者:Frank T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