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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李晓超1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实现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的预期目标有困难,但经过努力,还是能够实现。
李晓超表示,今年以来,居民消费价格确实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上涨,但总体上基本稳定。上涨的原因一是翘尾因素还比较大,在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2%中,翘尾因素的影响1%;二是与天气密切相关的食品消费价格上涨较快。
统计局数据显示,在一季度价格上涨中,食品价格对CPI居民消费价格拉动是最大的。据测算,一季度食品类价格上涨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64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在上涨2.2个百分点中,有74.5%的因素是由于食品价格上涨所拉动。
李晓超并表示,在经济运行中,一些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在显现。此外,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也形成了对价格上涨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