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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橄榄获批地标集体商标 尚属全国橄榄行业首个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5日 11:00  商务部网站

  已被种植了上千年的福州橄榄终于有了烫金名片!记者12日从福州市工商局获悉,“福州橄榄”日前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这是继“永泰芙蓉李”“福州茉莉花茶”“永泰柿饼”之后,福州市获得的第4件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也是全国橄榄行业首个地理标志商标。

  橄榄是福州传统名果,早在唐代就已闻名全国。目前,福建的橄榄产量居全国之首,而福州橄榄种植面积占全省种植面积的一半以上,2009年达12万亩,鲜果产量2.5万吨。1997年,福州闽侯县还被农业部授予“中国橄榄之乡”称号。

  为发挥我市橄榄生产优势,2005年9月6日,福州市橄榄行业协会向国家商标局提交注册“福州橄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申请。经过市政府、市工商局、市商标协会和福州君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4年多的努力,国家商标局终于核准发证。据了解,该商标有效期是2010年3月28日至2020年3月27日。

  “这对整个行业都是重大利好。”福州大世界橄榄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司年加工橄榄1万多吨,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加大福州橄榄地理标志商标在橄榄产区、客户和销售网络中的宣传力度,“今年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力争3至5年内成为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进一步提高福州橄榄知名度和影响力。”

  福州市工商局商广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州橄榄”被核准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将对福州橄榄产业的持续发展和橄榄产品开拓国内外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提高其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

  福州市商标协会相关负责人也认为, “福州橄榄”被核准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必将进一步提高我市橄榄产业产品的附加值,拉动上下游产业链,带动更多果农增收致富,推动“福州橄榄”走向世界市场。

  福州市橄榄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组织开展培训,推动会员单位规范使用福州橄榄集体商标;严把产品安全和质量关,督促会员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福州橄榄”集体商标在全省全国的知名度,使之成为游客争相购买的热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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