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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支付系统贷记业务金额上限调至5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5日 09:22  一财网

  据

  《上海证券报》今日报道,为促进大、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均衡发展,央行近日决定自2010年5月4日起,调高小额支付系统普通贷记和定期贷记业务金额上限,由2万元调整到5万元。

  报道称,央行要求,央行清算中心要于4月30日前,将普通贷记和定期贷记业务金额上限设置为5万元。

  同时,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小额支付系统质押品管理功能,适当调增净借记限额,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提高清算资金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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