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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四省(区)商务领域新一轮区域合作全面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5日 08:27  商务部网站

  4月8日,辽宁、吉林、龙江、内蒙四省(区)商务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齐聚沈阳,共同签署《东北地区四省(区)加强对外开放和商务领域交流合作协议》,共同启动并见证东北四省(区)对外开放和商贸服务业的新一轮区域合作。

  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主任赵颖奇代表我省外经贸厅和服务业委在签字仪式上致辞并作主旨发言,就东北地区四省(区)开展商务领域区域合作的愿望与动力、背景与趋势、基础与条件、内涵与主题等进行了分析和阐述。她指出:

  共同的危机感和开发开放的强烈愿望是东北四省(区)商务领域区域合作的原动力。东北地区是一个无法分割的整体,近年来,面对市场经济的大潮,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面对东北特殊的发展难题,使我们认识到,只有成功驾驶大规模合作,吹响对伟大战略的集结号,才有可能获取更强的竞争力。

  启动并实施新一轮的东北四省(区)商务领域区域合作,是顺应我国经济区域化发展的要求和趋势的明智之举。继包括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内的国家区域战略格局之后,辽宁沿海经济带和中国图门江区域合作开发被正式纳入我国行政区域内发展规划,近日,沈阳经济区正式上升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东北地区沿海、沿江、沿边与内地互动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已经形成。商务领域区域合作让我们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

  启动并实施新一轮的东北四省(区)商务领域区域合作,还在于有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和现实条件。2009年,东北四省(区)进出口总额976.51亿美元,占全国的4.4%;实际利用外资245亿美元,占全国的27.2%,增幅高出全国16.3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15468亿元,占全国的10.8%,增长12.5%,高于全国3.6个百分点;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027亿元,占全国的12%,增长18.9%,高出全国3.3个百分点。随着国家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实,东北四省(区)农村消费市场的潜力得以有效发掘,消费贡献率正在不断提高。

  新一轮东北四省(区)商务领域区域合作,将承载和深化更加丰富的内涵。将共同推动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领域合作,共同建立农产品跨区域绿色通道、区域性批发市场流通体系、统一开放的肉类商品流通体系、建立规范有序的成品油市场经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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