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的要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决定从3月15日至11月15日在全国开展家电下乡质量行活动。我省转发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商务部等五部局《关于开展家电下乡质量行活动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0〕106号),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家电下乡质量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扩大农村消费、统筹国内外市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满足农民消费需求的一个新突破。家电下乡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下乡家电产品目前已成为农民购买的首选,受到农民的欢迎。家电下乡也为扩内需、保增长,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家电下乡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精神和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财建〔2008〕862号)的要求,保证家电下乡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要认真履职,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今年家电下乡质量行活动的主题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突出活动主题,扩大社会影响,把我省家电下乡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各地各部门要围绕这个主题,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等五部局提出的七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
三是要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要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交流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