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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民调:廉租住房支出与“卖地收入”悬殊太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5日 07:57  时代周报

  作者 孙瑞灼2010-04-15 00:50:09 第74期

  日前,财政部发布了2009全国土地出让收支基本情况,公布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为14239.7亿元,增长43.2%;其中用于廉租住房支出187.1亿元,占1.5%。

  在2009年房价疯涨的背景下,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也实现了43.2%的增长,在意料之中。然而,让人意料不到的是,全国廉租住房支出居然仅占“卖地收入”的1.5%。这样的投入力度,如何能满足群众保障性住房的需求?

  近年来,虽然中央政府频繁出台措施,要求地方增大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量,但是,地方政府真正响应这一号召的很少,在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过程中,存在着“消极应对”、“积极抵制”的心态。理想的房地产市场应当是,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让有钱人通过市场购买高价的商品房,让普通工薪阶层和困难群众,通过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在当前楼市中,市场和保障这两条腿,市场这条腿跑得飞快,普通老百姓快马加鞭,也赶不上房价这匹已经疯狂的“疯牛”;而保障这条腿又跑得畸慢,少量的保障性住房一推出来就被一抢而空,对社会庞大的需求而言,无异于杯水车薪。廉租住房支出仅占“卖地收入”的1.5%的事实,再次说明了地方政府在建设保障性住房上的消极与惰性。

  土地是全民共有的资源,政府卖地的收入理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主要用于住房保障建设。然而,当前一些地方政府患上了“土地财政”依赖症,没有卖地收入,几乎就无法生存和正常运转。他们从农民、市民手中低价买地,然后再高价卖给开发商,这一方面在导演出一场又一场本不该出现的强拆悲剧,另一方面也加大商品房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房价的过快上涨。更重要的是,各地政府在保障性住房投入上如此“吝啬”,导致许多本该享受保障性住房的群众被迫被推向商品房市场,这必然人为加大商品房市场的需求,加剧住房供求矛盾,助推房价的非理性上涨。

  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地方政府要从民生和社会低收入群体的“生存权”、“居住权”的高度,重视对中低收入阶层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加大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投入力度,加大保障性住房支出在土地出让收入中的比重,让大部分卖地收入用于群众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幸而,一些地方政府已认识到这一点。今年初,北京市委书记刘淇曾公开表示,北京将拿出一半以上的一级土地出让收入建设保障性住房。北京的这一做法值得全国学习。

  作者系福建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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