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风办部署今年十大纠风抓手,涉及医疗教育食品安全等领域
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乱收费等影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问题;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中国政府网昨天予以刊发。
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
《实施意见》提出了2010年纠风工作十项主要任务(见表)。
其中强调,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收费和基金项目目录,对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各地一律不得继续收取,或者另立名目变相收取;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须按规定严格审批并向国务院国资委备案;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
《实施意见》明确,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乱收费等影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问题。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资金监管,坚决纠正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资金问题,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乱加价等问题,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这也是今年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规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制定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全面开展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坚决纠正假清理、走过场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
严格落实油价和税费改革政策
在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方面,《实施意见》要求推动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公布监测结果;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这也是重点之一。《实施意见》要求有序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严格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以规范治超站(点)为重点,加大源头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行为,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在公路上设站或者上路检查车辆,加强各类已设立公路检查(收费)站的管理。
在继续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方面,包括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综合新华社)
2010年纠风工作主要任务
● 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
● 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
● 坚决纠正庆典、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
● 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乱收费等影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问题。
● 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
● 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
● 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
● 继续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
● 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 继续推进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民主评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