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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办理“冲还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3日 04:08  东南快报

  本报讯 (记者 郑琳)工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办理“冲还贷”了。日前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扩大了冲还贷的业务范围。

  据悉,“冲还贷”是省直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归还贷款业务的简称。申请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正常还贷二个月以上且无逾期贷款。

  此外,对于实行了2年多的冲还贷业务,该中心作出了补充规定:还应由存款人本人申请,他人不能代办,主借款人未办理冲还贷业务的,其配偶或其他共同还款人不能办理冲还贷业务;冲还贷期间,职工及配偶或其他共同还款人不能办理柜面提取业务;确需改为柜面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先行办妥冲还贷业务停冲手续,并且停冲后首次提取须与最后一次冲还贷日期间隔12个月以上;在组合贷款中,冲还贷业务优先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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