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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司法程序 凯雷投资涉违多项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2日 21:39  华夏时报

  圣奥股权诈骗案追踪

  本报记者 郑重 山东报道

  “假的终究真不了。”4月1日晚间,曾经被无辜关押长达一年之久的山东圣奥化工股份公司(简称山东圣奥)原董事长石光强对《华夏时报》记者说这句话时长舒了一口气。

  此时,广为社会关注的“圣奥股权诈骗案”(本报在2008年和2009年曾连续报道)在石光强等人和上海圣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圣奥)股东多方努力下,正进入司法程序,本月将在上海开庭。

  本报记者了解到,除了已经被公安机关刑拘的“刘婧”(本名金月异)外,美国知名投资公司凯雷集团及其控制的香港凯雷圣奥很有可能被卷入到这场是非中。

  四起诉讼

  上海圣奥是我国橡胶助剂行业惟一具有知识产权的民族品牌企业集团,也是全球最大的橡胶防老剂生产商。2008年销售收入达到30亿元,资产价值超过40亿元。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企业,2008间年突然上演了一场资产“大挪移”,而后转瞬间成为一个 “空壳公司”。

  为此,2009年年底至今,石光强代表上海圣奥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诉讼,将刘婧、王昊及江苏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圣奥”)、山东凯雷圣奥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凯雷圣奥”)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刘婧、王昊二人主导的泰安圣奥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圣奥集团十堰化工有限公司、铜陵市信达化工有限公司、兰溪市钱塘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此四公司原来都是圣奥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但现已全部并入江苏圣奥。

  石光强给记者出示的一份2009年12月1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2009】浦民一(民)初字第24107号民事判决书写道:“经审理查明,2009年6月22日,上海圣奥法定代表人刘婧涉嫌职务侵占犯罪而被捕,王昊亦涉案刑拘在逃。”

  诉讼案的起因源于2008年5月凯雷收购江苏圣奥40%的股权。

  石光强认为,刘婧为达到快速变现的目的,欺骗其他股东,将圣奥系资产以超低价格卖给凯雷,其源头便是两年前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资产转让。

  “圣奥系”原控股母公司是上海圣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辖泰安、兰溪铜陵等4间工厂, 2008年5月经过资产转让后成为“空壳公司”。而在同年5月初注册成立的“江苏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极低的价格“受让”取得圣奥集团全部资产后旋即与美国凯雷公司合资。

  美国凯雷公司先是出资3.706亿元“收购”了江苏圣奥400万元的股权后,旋即向有关部门申请增资为5.85亿人民币。如此短短的几个月间,圣奥集团完成了易主、外资并购的全过程。

  在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卫新律师看来,该系列案件是新《公司法》颁布后出现的一种新型的诉讼方式,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并不多见。

  “案件属于股东派生诉讼,低价转让股份的直接受害方是上海圣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案中受让方的股东涉及美国凯雷公司亦存在一定的恶意。” 卫新表示,凯雷公司完全可以经正常的程序直接与上海圣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正常的股东会表决程序,完成并购。但其在上述“离奇转让”的过程完成后,直接与一个刚刚成立的新公司合资有悖常理,客观上协助了刘婧的非法转股行为,同时转让的过程规避了有关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审核,凯雷公司也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目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上述民事案件,4月份开始陆续开庭。

  凯雷投资或有风险

  “令人不解的是,在凯雷与江苏圣奥合资前,媒体曾对刘婧涉嫌股权诈骗一事多次报道,但凯雷圣奥在尽职调查后还是决定与江苏圣奥合资。”在卫新看来,除刘婧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之外,刘婧等未经合法程序,其资产转让均有可能被法院所否定。美国凯雷的这笔投资存在着巨大的风险。

  据石光强回忆,2007年10月22日,刘婧召集除石光强之外的10名临时股东会议,“同意向凯雷出售其拥有之目标股权”,10月25日,10名股东与凯雷亚洲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罗一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

  这份意向书主要内容为:凯雷为本交易将通过设立一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即SPV);收购目标公司股权为经过重组后的上海圣奥与山东圣奥,也就是圣奥的全部资产;收购股权不超过40%;收购价格不少于目标公司定价EBITDA的7倍;原高管将继续留任;为圣奥即将进行的收购弗莱克斯公司(时为全球最大防老剂公司)提供融资;交易完成之日两年内实现合资公司上市。

  2007年12月,刘婧再次召集全体股东在上海开会。会上,圣奥公司聘请顾问公司提交了估值报告、股权收购方案。

  按照投资顾问公司的估值报告称,圣奥系公司按“自由现金流现值折现”后5.7-7.9倍的估值为24.19亿至33.4亿元人民币之间。

  本报记者两年多来一直关注着圣奥股权的变化过程:2008年2月26日,上海圣奥及相关子公司分别与山东凯雷圣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圣奥系全部资产、专利、品牌一股脑地卖给山东凯雷圣奥,欲整体与香港凯雷圣奥合资,后因不能向有关部门提供需要提交的资料而放弃。

  此路不通,刘婧、王昊等人马上另辟蹊径,移师江苏泰州。2008年5月14日,王昊等注册了江苏圣奥,注册资本、股东名单、持股比例与山东凯雷圣奥完全相同。

  2008年5月28日,香港凯雷圣奥以3.706亿元的对价买下了江苏圣奥40%的股权。后于6月10日、6月27日两次增资,江苏圣奥的注册资本由设立时的1000万元迅速变更为5.85亿元。

  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刘婧、王昊就将上海圣奥、山东圣奥的全部资产转手卖给江苏圣奥,泰安圣奥、铜陵信达、兰溪钱塘、十堰圣奥、山东圣奥的资产转让价款分别是1.72亿元、1890万元、3475万元、935万元和1.56亿元。另外,2008年5月28日,刘婧、王昊将圣奥系企业的全部知识产权以1000万元的价格卖给江苏圣奥。

  但这一转让价格远远低于实际支付价格。记者获得的一份合资协议附件中“9位股东资金取得”文件显示,合计转让金额共为9.472亿元人民币,约合1.39亿美元,远超当时公开报道的8700万美元。若按照意向书不低于7倍的承诺也就是约30亿元人民币估值算,40%转让价格应在12亿元人民币以上。

  “凯雷或许在收购之前就已经知道刘婧的假身份。”石光强认为弗莱克斯想到要调查一下圣奥股东的情况,凯雷难道就不会做同样的作业?

  江苏圣奥前CEO王农跃回忆说,当时有包括凯雷在内的三家公司对圣奥股权感兴趣,其中一家OEP公司还意向性报出高于EIBTDA7倍的报价,但刘婧只给他们一天的时间,随即坚持要卖给凯雷。

  并购有违多项法规?

  卫新认为在上述系列并购中存在多处违规。

  记者查阅资料获悉,并购交易额超过1亿美元,必须经中国商务部审查。外商与自然人股东合资设立新公司违反了商务部575号规定。上海圣奥产品在中国市场所占份额超过60%,股权并购需经过商务部的反垄断审查。

  2009年8月11日,中国化工协会曾就圣奥股权纠纷一事以【2009】第129号文致函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文中写道,“上海圣奥、山东圣奥是我国橡胶助剂行业惟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品牌企业。王农跃带领研发团队,经过多年潜心研究,2002年自主研发出连续催化剂氢化制备RT培司及橡胶防老剂的新工艺,该企业先后获得11项国家发明专利、20余项国际发明。不仅填补了国内技术空白,而且打破了美国公司在该领域的技术垄断。”

  上述文件表示,圣奥的知识产权的归属“将直接影响到我国橡胶及轮胎行业的经济安全”。

  “香港凯雷圣奥获取王昊39%的表决权后,实际上已经完全控制了江苏圣奥。”上海圣奥股东、总裁王农跃表示,香港凯雷圣奥通过收购江苏圣奥40%股权的方式及与圣奥公司9名自然人股东合资设立江苏圣奥违反了商务部相关规定。商务部《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法发【2002】第575号)规定:“暂不允许境内中国自然人以新设立或收购方式与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成立外商投资企业。”

  王农跃此前给美国凯雷集团的信中说,“香港凯雷圣奥并购上海圣奥股东40%的股权,并购交易额超过1亿美元,须经中国商务部审查。而香港凯雷圣奥将交易总额分为中国境内交付和境外交付两部分,境内部分为8700万美元,余额在中国境外支付。另外,上海圣奥的产品在中国市场所占份额超过60%,香港凯雷圣奥对上海圣奥的股权并购,需要经过中国商务部的反垄断审查。”

  “我国《反垄断法》第31条规定: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卫新说。

  但凯雷投资集团中国企业传讯董事周红旗表示:香港凯雷圣奥与刘婧、王昊无关。凯雷集团亚洲主管律师班农表示:没有必要进行反垄断声明;不需要报告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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