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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布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2日 15:17  中国广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卫生部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政府支出及收费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卫生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题”(www.moh.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邮编:100044;电话:010—68792933;传真:010—68792932;电子邮箱:apply@moh.gov.cn)。

  一、概述

  2009年,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在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坚强有力的领导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法推进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系统医疗卫生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促进了卫生部机关和卫生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条例》和国办《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要求,卫生部正在组织起草《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拟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医疗卫生信息,提高医疗卫生工作的透明度。该《办法》将明确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该《办法》已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实施。

  (二)深化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在总结全国医院院务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条例》对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卫生部先后组织制定了《院务公开目录(试行)》和《医院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信息目录》,把院务公开工作作为医疗机构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加强对全国院务公开内容的指导。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评比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全国医院院务公开示范点考核标准》,以示范点带动各医疗机构的院务公开工作。2009年12月,卫生部印发了《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在全国建立统一的监督考核机制,对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和公开效果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维护患者的根本利益、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促进医院的科学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卫生部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71条,占11.6%;规划计划类信息11条,占0.4%;行政许可类信息31条,占1.3%;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0.08%;卫生标准类信息111条,占4.7%;卫生统计类信息5条,占0.2%;工作动态类信息1785条,占76.6%;通告公告类信息114条,占4.8%。

  卫生部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子站,并坚持动态编制“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09年,卫生部网站总页面浏览量118,886,067次,点击数1,282,099,710 次。日点击量最高达1900万次(日平均400万),居国务院各部门网站点击量前列。

  在通过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的同时,卫生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等还通过《卫生部公报》进行公开。《卫生部公报》每月15日出版,通过邮寄方式向全国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免费赠送,每期发放量达1.5万份。《卫生部公报》还同期在卫生部网站上刊载,便于公众查询。

  2009年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全年发布新闻通稿1340篇,进行卫生政策解读、卫生信息权威发布。其中,卫生要闻428条、领导活动532条、新闻发布121条、疫情信息218条、政策解读41条;安排新闻采访199件次,进行答疑解惑和媒体引导;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10次;专题新闻发布会12次;其中,部领导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2次、国庆新闻中心举行1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卫生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4件次,其中当面申请7件,占5%,通过互联网提交表单形式申请70件,占52%,以电子邮件申请22件,占16%,以传真形式申请4件,占3%,以信函形式申请31件,占23%。

  对于13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卫生部全部按规定给予答复。在134件答复中,已经主动公开的19件,占14.1%;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经审查,“同意公开”的7件,占5.2%;“同意部分公开”的50件,占37.3%;未予提供所申请相关政府信息的58件,占43.2%。在58件未予提供所申请相关政府信息的答复中,“信息不存在”的10件,占17.2%;“非本部门掌握”的26件,占44.8%;“申请内容不明确”的4件,占6.8%;属于《条例》第十四条免予公开范围的3件,占5.1%;另有不属于信息公开内容的15件,占25.8%。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卫生部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6件次(2人),全部有效处理,未收到公众对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支出及收费情况

  2009年,用于卫生部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建设工作26.98万元,用于卫生部政务信息报送系统安全加固工作9.1万元,用于卫生部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平台建设工作31.2万元。

  截至目前,我部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从总体上,在卫生工作受到社会高度关注的情况下,卫生部信息公开工作和主动公开的内容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作为专业性较强的行业,卫生部对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导需要进一步落实。

  今后,卫生部门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卫生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为卫生事业发展服务,为广大群众服务。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要求,尽快印发实施《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并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卫生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以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为抓手,扎实做好院务公开等基层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行业内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组织制订并不断完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提高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水平。三是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为重点,全面推进卫生新闻发布工作的开展。坚持“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原则,不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应急工作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发出声音,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日常卫生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有效化解人民群众的思想疑虑。

  七、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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