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县战略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博爱县人民政府在2010年3月份宣布设立博爱县县长质量奖。
“县长质量奖”是博爱县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在博爱县登记注册、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
“县长质量奖”每年评选1次,每次不超过3家,每家奖励30万元,对在质量兴县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县长质量奖奖励范围涵盖工业、农业、服务、工程、环境等多种行业。参与评选的单位,应在博爱县范围内注册登记,经营5年以上;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主要经济和质量指标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连续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产品连续3年经市级以上(含市级)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此外,获河南省名优产品、河南省著名商标、服务品牌等单位,可优先推荐申报。(博爱县技术监督局 靳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