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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职员涉内幕交易疑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2日 10:57  中华工商时报

  本报记者 童芬芬

  打开网络搜索引擎和一些有关证券市场的论坛讨论板块就会发现,最近资本市场最热闹的话题不是融资融券的正式试点,也不是股指期货即将登台,而是一条关于举报证监会工作人员涉嫌“内幕交易”的消息,炒股的人、不炒股的人都会去点击开来看上一眼。

  事件的源头是一个“前婆婆”对“前儿媳妇儿”的举报,声称身在证监会的“前儿媳妇儿”李莉涉嫌内幕交易。就是这样一场现代版“大义灭亲”的“婆媳之战”,引爆了市场“内幕交易”的风生水起。

  而故事最开始的出处,是来自于央视《新闻30分》栏目的曝光。那么,为什么曾经的“一家人”突然会“撕破脸皮”对簿于社会大众,“前婆婆”的举报,到底是否属实?

  一条短信引发的举报案

  一张曾经被李莉母亲使用的手机SIM卡里有一条消息,信息的内容是:“三一重工06年每股收益1.16元,分配预案十转增十,分红两元,明日发布。”

  被举报的“前儿媳妇儿”叫李莉,是证监会的一名工作人员,李莉于2002年2月通过正式招考进入中国证监会稽查局。

  而举报李莉的是一位姓苏的女士,苏女士曾是李莉的婆婆,她说,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发现一张曾经被李莉母亲使用的手机SIM卡里有一条消息,信息的内容是:“三一重工06年每股收益1.16元,分配预案十转增十,分红两元,明日发布。”

  短信的发送时间为2007年3月7日10点7分59秒。接下来,再来看另外一组数字。

  据公开资料显示,2007年3月8日,三一重工公布了业绩报道,与短信内容完全吻合。短信发出时,三一重工股价上涨了不到2%,而当天收盘时涨幅高达8.26%,随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从42元左右一度冲到了最高70.8元。

  这两者之间是否纯属巧合?还是偶然性里存在着必然性?目前只有当事人心里最明了。

  但在举报时,举报人苏女士出示了李莉2006年10月开通该SIM卡的受理单和发票原件,以证明该手机号码确实为李莉所有。

  于此同时,苏女士还出示了2006年10月李莉报考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的信息单原件,和证监会法律部2006年12月的通讯录复印件,以证实该短信是发自李莉手机。

  但当事人李莉对这一说法给予了反击,声称手机号码一直不是自己使用。对此,举报人回应道,李莉在单位通讯录和博士研究生报考信息单上岂会留下一个不常用的号码?曾在证监会法律部工作的李莉经常出差,又岂会将工作手机留在家中供他人使用?

  涉嫌骗购

  文件显示,李莉办理购买经济适用房收入核定和支付定金在同一天完成,举报人提出,这与正常流程相去太远。

  苏女士除了举报“前儿媳妇儿”李莉泄露上市公司重大信息、涉嫌内幕交易外,苏女士还举报其申购经适房时信息不实,涉嫌骗购。

  根据媒体的报道,苏女士出示了一份盖有宣武区房屋管理局查档专用章的经济适用房的文件原件,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和一份租房合同。文件显示,2003年7月,李莉申购了中华企业下属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一套42.88平米的经济适用房。

  让人看不懂的是,房屋买卖合同上李莉的工作单位地址为中国证监会稽查一局,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上,李莉单位变为“北京益乾行商贸有限公司”,文件核准经办人也是李莉。该文件证明李莉上年家庭总收入为5万元。

  文件显示,李莉办理购买经济适用房收入核定和支付定金在同一天完成,举报人提出,这与正常流程相去太远。

  对于这一事情,李莉本人也有一套说法。

  李莉公开澄清,当时北京的房地产市场不好,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房子很多,当时的要求是工作单位提供证明即可。但当时她还不是证监会的正式员工:“我2002年3月份左右到证监会做一个助手,不是正式工作人员,当时我也同时在另外一家公司(即指媒体报道中的北京益乾行商贸有限公司)兼职做一些翻译的工作。2003年初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时候,核实的是上年的收入,上年主要的收入还是这边兼职翻译公司提供的,按当时他们的收入表我就填了这边。”

  李莉说,2003年7月签署购房合同时,因为想着以后工作单位重心会逐渐转移到证监会这边来,工作单位就填了证监会,也如实告知了开发商和房管部门。“其实现在购买经济适用房也是一样的,你上年工作收入是一个单位,你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可能已经换了一个单位,我一直到填完表购买完房子,都不是证监会的正式工作人员。”

  李莉介绍她一直到2005年才成为证监会的正式工作人员,2003年买房的时候,只是在证监会稽查局办公室作综合工作的助手,刚毕业没多久,根本不可能有什么上市公司的资源。”同时,李莉还表示建委已经就此事对她进行过调查,并没有对她经济适用房的资格提出质疑。

  复杂的人际关系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李莉此前购入的经适房未进行分割,因为李莉称这一房产为其母亲所有。就是因为这一房产的疑点,才带出了上述泄密短信事件。

  举报人苏女士和被举报人李莉是“前婆媳”关系,大多数读者已然明了,但这当中还牵扯一个人,他就是李莉的前夫李先生,是一名央视的工作人员。这这场“大义灭亲”的“举报门”事件中,李先生也力挺自己母亲的说法。

  据记者了解到,2008年,李莉与李先生离婚,因财产纠纷闹上了法庭。早在2006年8月,李莉和这位李先生登记结婚,但婚姻仅仅持续了不到一年,双方便进入了分居阶段。随后双方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分手。

  结婚期间,俩人共同拥有一大一小两套房子,2007年9月两人诉讼离婚,这两套房子都在李先生名下,但最终法院判定两套房子为夫妻共同支付首付款,共同还贷,房产证也是在婚后取得,所以,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李先生表示,李莉此前购入的经适房未进行分割,因为李莉称这一房产为其母亲所有。

  就是因为这一房产的疑点,才带出了上述泄密短信事件。

  对此,李先生并不否认自己是央视工作人员的身份,以及不否认和李莉之间的离婚案财产分割纠纷。但他反问道:“我举报的这些是不是事实?”

  证监会称查无实据

  买没买是一回事,泄露内幕消息是另外一回事,两者不能混淆。没买不表示没有泄露消息,短信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在李莉“三一重工”短信事件曝光后,证监会迅速给出了反应,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事件发生后,有关方面对所举报事项进行了多方调查核实。

  调查的结果是,第一,是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流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报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直接向交易所提交年报公告稿,并安排对外披露,年报利润分配预案不属于证监会的行政审批事项。该公司从未将2006年报提交证监会审核。

  第二,李莉的母亲从未买卖该公司股票,其前夫(举报人李某某)在与李莉婚姻存续期间也未买卖该公司股票。

  也就是说,证监会进行多方调查核实,经查证,没有证据表明李莉利用该信息从事内幕交易。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强调说,证监会对其工作人员一直坚持从严管理,对工作人员的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证监会欢迎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那么,这不禁让人感到迷惑,SIM卡上三一重工分配短信到底从何而来呢?

  据记者了解,李莉目前在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工作,级别为助理调研员。她曾先后在中国证监会稽查局、法律部任职,参与查办过多起证券违规案。

  其中,行政处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认定规则,审理稽查部门移交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主持听证,拟订行政处罚意见。

  虽然证监会否认了李莉内幕交易一事,但是网友们却并不买账。

  一位网友表示,“买没买是一回事,泄露内幕消息是另外一回事,两者不能混淆。没买不表示没有泄露消息,短信就是最有力的证据。”另一网友表示,“短信发出后,她母亲没有买,那么她父亲呢,她其他亲戚呢,想再找个账户操作太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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