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周健
深航、川航昨天率先宣布,按照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前天公布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将以4月6日凌晨零时为分界线,随此后出售的国内航线机票,凡是800公里以上航段,燃油附加费由50元降到40元。
深航、川航表示,接民航局法规司价格处通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将于4月6日凌晨零点(出票日期)统一做出如下调整: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40元(原为5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保持不变,仍为20元。但是,作为中国民航的主力,国航、东航等公司暂未公布其新的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
上海一家机票销售商表示,如果航空公司从小数点前取舍,按照不足10元的部分四舍五入,便会以20元和40元的标准收取。但如果从小数点后开始四舍五入,燃油费便仍会维持在20元和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