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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36条”能否打开垄断之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2日 08:22  南方都市报

  

“新36条”能否打开垄断之门?
漫画:张建辉

  ■ 经济表情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3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引导民间资本四项措施没有超出此前的“非公36条”,坊间对于民间投资的重新启动仍寄予厚望。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主任陈永杰表示,“四项措施”可称为“新36条”,它为民间投资开放了6个准入领域,16个方面的具体行业。

  点评:在中央投资逐步退出之际,中国经济增长需要后续力量,此时出台“新36条”无疑十分及时。不过,民间对于“新36条”,能否得到执行,仍有不少疑问。五年前,国务院公布的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的“非公36条”,明确指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垄断行业、公用事业等领域。”但遗憾的是,政策虽然有了,但民营企业看得见摸不着的“玻璃门”却似乎有越来越坚固之势。根本原因,关键还是在缺乏对民企发展的支持和保护力量。因此政策虽然有了,但在各种利益团体的阻碍下,政策得不到执行,民企仍然是“二等公民”。

  (点评: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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