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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政策扶助困难归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2日 08:18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林亚茗通讯员/沈卫红)我省是全国接收归侨最多的省份。由于各种原因,在逾十万归侨中,就业率低、生活水平差,困难户占28%,成为亟需政府关注的扶持救助群体。近日,广东省侨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教育厅、扶贫办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困难归侨扶贫救助政策工作,执行国家对归侨侨眷“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政策,解决涉及归侨民生保障问题。

  通知指出,对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归侨家庭,应确保其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范围。对享受低保救济后仍有较大困难的归侨家庭,可给予临时救助。同时,本省户籍以及符合省规定免费义务教育条件的外省户籍(含归侨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收学杂费、课本费政策;农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归侨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每生每学年200元的生活费补助。对低保户归侨家庭成员参加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需的家庭缴费部分,由政府予以资助。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个人负担医疗费过重的归侨困难家庭成员,可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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