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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提高统计数据可信度需制度保障 尽可能准确地披露信息应是统计部门唯一应该追求的目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2日 08:07  21世纪经济报道

  特约评论员吴庆

  3月31日,国土资源部下属的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全国城市地价检测组发布了《2009年全国主要城市地价状况分析报告》。报告中提到2009年全国住宅平均价格为4474元/平方米,同比上涨了25.1%。

  对于业内人士来说,这个数字完全在意料之内。如果按照一种计算月度房价变化的方法(详见本版1月18日文《房价在2009到底涨了多少》),计算国家统计局1月19日发布的《2009年1-12月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增长情况》上公布的数字,2009年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为4695元/平方米。与2008年的数据相比,上涨了23.5%。

  对上述两组数字的差异需要作两点解释:第一点是统计含义解释。商品房包括住房和写字楼。写字楼的价格总的来说高于住房,因此商品房单价高于住房单价。第二点是经济学解释。充裕的流动性推动了这一轮商品房价格上涨。但是,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写字楼的需求是下降的。住房价格上涨速度超过写字楼价格上涨速度的现象支持这一判断。

  挑战上述两组数字、并且需要解释与澄清的是国家统计局2月25日公布的一组数字。《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9年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5%,其中新建住宅价格上涨1.3%,二手住宅价格上涨2.4%;房屋租赁价格下降0.6%。这组数字不仅与人们的感觉相去甚远,而且与国家统计局每个月公布的商品房销售数据相矛盾。

  类似的冲突早已有过。例如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一季度北京市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上涨7.6%;而北京市建委公布同期北京商品住宅期房预售平均价格上涨14.8%。冲突的结果是以后不再公布建设部门的数字。再如,在国家统计局内部,投资司计算的平均房价涨幅数据与城市司的数据也曾经发生过冲突。经过内部协调,自2006年起不再对外公布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如果这回也以类似方法解决冲突的话,我们以后是不是就只能看到那个令人生疑的1.5%了呢?

  无疑,国家统计局拥有统计领域的顶级专家。但是,当采用不同但都是合理的方法得出不同结果的时候,选择哪一个结果公布,却不是统计专家能够解决的问题。为了让公众得到更加接近真实的数据,笔者认为,应该在制度安排上遵循三个原则:第一,尽可能准确地披露信息是统计部门唯一应该追求的目标。除此之外,如果统计部门希望通过数据发布达到任何其他目的,例如增加国内外公众对中国经济增长的信心、或者引导公众对通货膨胀的预期,都将破坏统计部门的公正性,最终也必然会破坏统计部门的公信度。

  第二,作为政府组成部门,统计局其实很可能在追求着多重目标。在这种情况下,让统计局保持中立与公正的次优的选择是,让统计局公布相互之间存在冲突的所有数字,并且说明数据来源和统计方法,让公众自己决定选择其中的哪一个数据。统计局的工作是按照事先公布的既定方法统计和公布数据,而并不对方法的正确性负责。

  最后,竞争性的数据统计对于提高统计质量与效率也是非常重要的。举例来说,我们会以为房价上涨了多少?明明这个1.5%是与个人感觉相去甚远的,接受有点难,但是不接受又无其他数据可参考。因此,幸好还有商品房销售均价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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