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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年金保费收入年均增12%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2日 04:55  金融时报

  记者 王小平

  养老金市场发展亟待打破税收政策瓶颈

  本报三亚4月1日电 记者王小平报道 尽管当下被称为我国养老金市场黎明前的混沌时期,但经过行业的努力,商业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业务发展规模还是得到快速增长。今天于海南三亚举办的“中国人寿企业年金论坛”上透露,我国年金保险业务保费收入从2002年的382亿元,增长为2009年的840亿元,年均增长12%。截至2009年年底,保险业获得了18个企业年金管理人资格,保险业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710亿元,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660亿元。

  海南省人民政府、中国保监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海南保监局等相关领导,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5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高管,工行、农行、建行、广大银行等养老金部负责人及东方电器、江苏电力、宝钢集团等企业年金客户参加了论坛,并就“发展企业年金、支持深化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这一话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中国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主任梁涛在会上表示,保监会致力推动养老保险的专业化经营已取得初步成效,同时专业化监管框架也已基本形成。商业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业务发展对丰富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自2004年以来,保险业先后成立了5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其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量占到了法人受托业务总量的78%,保险业投资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业务量占投资管理业务总量的45%,在企业年金市场取得明显的优势地位。

  为了规范商业养老保险经营管理,保监会先后制定下发了《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业务管理办法》、《关于试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保监会加入国际养老金监督官协会,不断加强和扩大养老金监管与发展领域的国际交流和合作。

  目前,我国机构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总量不到2000亿元,远远低于发展预期,企业年金市场还存在制度定位不明、运营成本偏高、税收政策摇摆等问题,制约了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

  论坛嘉宾对企业年金未来的发展方向、盈利模式及银行、保险之间的合作进行了交流。梁涛提出,应加强养老保障体系的理论研究。在基本养老保险层面,要研究商业保险如何更好为城镇职工养老、城镇居民养老、新农保等提供经办服务;在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层面,要继续争取契约型补充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在个人养老保险层面,要大力推动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和变额年金等年金业务的开展。要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满足不同的养老需求。要加大创新力度,发挥商业保险在精算技术、年金给付等方面的优势,提供多样化、人性化的养老保险产品,积极开展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要研究领取期产品的推广与运用。要继续支持专业化发展。要对企业年金业务加强监管、防范风险。要规范市场秩序,强化资金的安全运用,同时还要加强对临近退休人员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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