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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天气灾害最高可罚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2日 04:02  汉网-武汉晚报

  虚报天气灾害

  最高可罚5万元

  本报讯 (记者 符樱) 传播虚假的灾害性天气信息和气象灾害灾情,最高将被罚款5万元。记者昨获悉,我国首部《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昨起开始施行。

  该《条例》规范和加强了气象灾害预防、监测、预报、预警以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明确规定:擅自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的,最高可罚10万元。

  据介绍,全国一共有14种灾害性天气,包括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干旱、雷电等。近年武汉气象灾害发生频率加大,气象灾害损失约占全市GDP比重3%-5%。

  今年,我市将启动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预计投资1750万元,在2012年前初步建成建立气象预警、服务综合系统等,最大限度减少气象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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