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王宏伟)昨日,国内航油价格每吨下调10元,航空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同时下调,按新的收取率计算,目前征收金额为50元的燃油附加费将按照40元征收,各航空公司应在5日内完成调整。截至昨日记者发稿,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两家航空公司已做调整,其他航空公司尚未变化。
重庆机场人士称,从去年11月12日以来,航空燃油附加费由发改委直接定价改为了“与油价联动”模式,在一定价格范围内,航空公司可自主确定燃油附加费标准。昨日,重庆航空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这次降低3.1%,但油价等外部环境变化很小,按照民航局测算的收取率计算只差不到1块钱,公司很可能不做任何改变。某航空公司重庆营业部负责人称,以国内航空公司的主力机型B737-800为例,本轮调价使每架次可节省燃油成本53元,而航空公司每架次少收的燃油附加费为1348元,算下来每架次减收将近1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