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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卖场买家具发票要盖公章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2日 02:2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文/记者黄国金

  事件

  2010年元旦前,苏先生在市区某大型家具卖场以5000元购买了正在清货打折的一款原价为7000多元的布艺沙发。但商家以“价格过低,再开发票就没有利润”为由不开发票。春节后,苏先生发现沙发中部出现了明显的下陷变形,检查发现底下的部分支架已断裂。苏先生找到了商家,并要求退款处理。

  “你提供不了发票,我们也没有您的消费记录。”由于销售布艺沙发的厂家已经退场,商家明确表示,如果没有相关票证,商家有理由相信这些家具并不是从该商场购买。

  提醒

  “目前,多数家具卖场里,厂商或代理商是租用卖场的铺位,而并非是卖场直营。有些品牌在租赁期满或者经营不善后会一走了之,消费者发现家具质量问题再去交涉时,卖场往往会推卸责任。”江门市消费者协会专家指出,消费者为了一些优惠纵容商家不开发票的做法,最终很有可能自讨苦吃。“盖上一个商场公章后一旦企业撤场,则由商场负责解决存在的家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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