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支付也被称作移动支付,是一种允许移动用户使用其移动终端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服务方式。包括手机订购、手机缴费、手机银行、刷手机消费等业务。
目前,手机支付的商业模式主要有四种:以运营商为主体、以银行为主体、以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为主体、银行与运营商合作。
运营商为主体的运营模式,移动运营商将用户的手机话费账户或专门的小额账户作为手机支付账户,用户所发生的手机支付交易费用全部从用户的账户中扣减,
银行为主体的运营模式,银行需要为用户的手机将SIM卡换为STK卡,用户在手机上可以直接登录所在银行的账户,进行手机支付交易。
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为主体的运营模式,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是独立于银行和移动运营商之外的经济实体,其自己拓展用户,与银行及移动运营商协商合作,提供手机支付业务。
银行与运营商合作的运营模式,是移动支付技术安全和信用管理领域的强强联手,移动运营商与银行关注各自的核心产品,形成一种战略联盟。
2002年,手机支付就出现在我国,但一直没被广大消费者所熟悉。而在国际上,这项业务的发展早已颇具规模。《福布斯》杂志的调查称,2008年日本手机支付用户为4900万,占总人口的38.5%,手机支付市场规模达到47.3亿元人民币,占移动互联网产业总收入的11%。
现在,欧洲国家的手机支付多数采用多国电信运营商联合运作的方式,而银行作为合作者但不参与运营,日本则是移动运营商利用其在产业链中的优势地位来推动手机支付业务,整合终端厂商资源,联合银行提供手机银行业务。在韩国,银行独家运营模式已形成规模。
中国的手机支付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金融机构与运营商合作的手机支付方式,用户将手机号码与银行卡等用户支付账号绑定,用户可以通过短信、WAP等形式利用银行卡等账户进行交易;第二种模式是运营商为用户提供一个账号,用户预先存入费用并从该账户中支付费用,或者运营商通过SIM卡和STK卡直接从用户的话费中扣除移动支付交易费用。
(程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