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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3个湿地自然保护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6日 16:06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拉萨3月26日电(记者德吉、边巴次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正式批准了西藏桑桑、昂孜错-马尔下错、然乌湖3个湿地为自治区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西藏自然保护区的面积正在不断扩大。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西藏一直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力度,在此之前,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45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到4126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4.3%,居全国之首。

      西藏的森林、草地、湿地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气候调节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特别是大范围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对遏制全球气候变化以及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起到很大作用。

      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建立的3个湿地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106662.5公顷,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高寒高原湖泊湿地,拥有河谷湖盆沼泽、河流、湖岸湿草甸、高寒草原、高寒草甸等多种生态类型,拥有多种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和保存完好的原生生态系统。

      据环保专家介绍,这3处自然保护区为黑颈鹤等高原候鸟的繁殖栖息地,同时也是研究高原湖泊生态的理想场所,将对保护全球生物多样性起到重要作用。

      资料显示,桑桑湿地地处西藏自治区西南部日喀则地区昂仁县境内,总面积5644公顷,区域内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完好,植被类型多样;昂孜错-马尔下错自然保护区地处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南部的甲谷乡、卓尼乡、吉瓦乡交界处,总面积94040.5公顷;然乌湖自然保护区地处西藏昌都地区八宿县然乌镇,总面积6978公顷,在水源涵养、气候调节等方面价值突出,极具保护价值。

      近年来,西藏逐年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尤其是 “十五”以来,到2008年,西藏平均每年投入约8亿元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到2009年投入的资金增加到了18.2亿元。截至目前,西藏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投入的资金已超过9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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