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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让民间投资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充分涌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6日 12:36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记者 姜琳)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深化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改革开放,规范投资准入门槛设置等。这成为继国务院加快非公经济发展的“36条”和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29条”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又一政策措施。此举意义重大,关键在于下一步落到实处。

      世界经济发展历史表明,保持民间资本的持续增长,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是现代国家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必要条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间投资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长期以来,民间投资并未获得充分平等的市场准入和完全公平的服务待遇。

      就民间投资的重要主体民营企业来说,在垄断行业、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民营企业不时遭遇三重门:“铁门”——完全被排斥在外、“玻璃门”——看似可进却被行政审批的高门槛高标准阻挡、“弹簧门”——进入后又被非市场因素“弹”出来。这种情况现在依然存在。

      许多发达国家,教育、医疗等领域都是民间资本大有作为之处。我国也确定了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大政方针。但是,这些大政方针还需转化为具体的法律、规章等等。远的不说,同样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普通中小学校在政府财政支持政策、教师专业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中小学处于不平等竞争的局面。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这已是对于被称为民间资本“宪法”的非公“36条”一些措施的重申。之所以要重申,是因这些重要措施必须落实,而现在还没有完全得到落实。我们更相信,现在重申这些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坚强决心,必将与民间资本和广大公众相呼应,从而形成合力,融化坚冰,迎来民间资本新的春天。

      从另一方面讲,能否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不折不扣地将“36条”“29条”以及此次常务会议提出的四项具体政策措施执行到位,是对各地、各部门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各地区、各部门必须真正拿出勇气,排除利益干扰,抓紧制定具体的操作程序、实施办法,将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在放开准入、加强监管等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只有这样,民间资本的活力才能充分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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