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云南省民政厅和省粮食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决定动用部分地方储备粮,按每人每天半公斤的标准,对因旱缺粮群众实施口粮救助,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
《通知》要求,由各级民政、粮食部门统一组织地方储备粮就近出库、加工和调运,迅速发放给灾区缺粮需救助人员,确保受灾群众每人每天一市斤基本口粮,凡是人均基本口粮不足每天每人一市斤的受灾农户都要实施救助,特别要把灾区“三无”人员(小春无收成人员、无经济收入来源人员和当前无基本生活口粮人员)作为重中之重,实施重点救助。救灾救济粮源按照首先动用县级储备粮、再依次州市级储备粮、省级储备粮的顺序进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