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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输欧鞋企应积极应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6日 09:16  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吴德群 通讯员 涂锟英 吴康成)深圳检验检疫局昨日透露,欧盟将“富马酸二甲酯禁令”有效期延长一年,将实施时间延至2011年3月15日。这对深圳鞋类出口企业将造成新的压力,相关企业应该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据透露,欧盟富马酸二甲酯禁令自2009年5月1日实施,禁令要求富马酸二甲酯(DMF)含量超过0.1ppm的消费品不得投放或在市场上销售,已投放市场或在市场上销售的含有DMF的产品应从市场上和消费者处回收,原定有效期至2010年3月17日。

  深圳检验检疫人员说,欧盟是我国鞋类出口的重要地区,此次禁令延长将对深圳相关企业出口欧盟造成一定影响。据统计,2009年,深圳地区输欧鞋类产品共计2858批,货值7508.50万美元,数量和货值分别占深圳地区总出口鞋产品的5.34%和6.26%。深圳检验检疫局曾在对企业的监管中发现有2批鞋类产品使用的防潮剂中富马酸二甲酯含量超标,由于发现及时避免了退运事件的发生。

  深圳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注重原料的选择及产品质量,在与原料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时,应将不使用DMF有害物质纳入以降低风险,必要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不含DMF的相关证明。在日常生产过程中,皮类、干燥剂、防潮袋等高风险产品应送权威机构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相关国家要求,同时应积极与当地客户沟通,采用改变加工工艺或变更原辅料等方式,规避欧盟限制DMF的指令对产品出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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