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深圳检验检疫局获悉,今年3月12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富马酸二甲酯禁令有效期延长一年,将实施时间延至2011年3月15日。该局提醒深圳相关的出口企业在鞋类生产过程中应注重原料的选择及产品质量,同时也可采用改变加工工艺或变更原辅料等方式规避出口欧盟风险。
据了解,欧盟关于富马酸二甲酯的禁令于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禁令要求富马酸二甲酯(DMF)含量超过0.1ppm的消费品不得投放或在市场上销售,已投放市场或在市场上销售的含有DMF的产品应从市场上和消费者处回收,原定有效期至2010年3月17日。
据统计,2009年深圳地区输欧鞋类产品共计2858批,货值7508.50万美元,数量和货值分别占深圳地区总出口鞋产品的5.34%和6.26%。深圳检验检疫局曾在对企业的监管中发现有两批鞋类产品使用的防潮剂中富马酸二甲酯含量超标,由于发现及时,避免了退运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