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进峰
3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金融市场处处长庾力表示,尽管目前政策已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向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但截至2009年12月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从商业银行融入资金余额仅为63.2亿元,仅占全部资金来源的6.71%。
庾力是在第二届小额贷款机构与国际投资者交流会暨小额贷款公司研讨会上发表的上述数据。
小额贷款公司长期以来面临的融资难、监管缺位等诸多难题成为当天会议讨论的焦点,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部务委员会副主席焦瑾璞直指我国商业银行广泛存在的信贷歧视和信贷不公。针对目前将小额贷款公司被排除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现状,焦瑾璞认为,政府应该在政策层面给微型金融一个定位,而不是将其边缘化。
融资渠道不畅
国内目前已形成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为主导,农业发展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元化小额信贷市场格局。
庾力介绍,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总数已达1334家;从机构数量看,只有西藏、海南、湖南尚未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内蒙古以149家位居小贷公司总数第一。
从资金来源看,截至去年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为821.98亿元,实收资本817.20亿,实收资本占整体资金来源的86.85%;融入资金比例低,其中从商业银行融入资金余额63.2亿元,仅占全部资金来源的6.71%。
从贷款规模看,小额贷款公司总体贷款规模非常有限。截至去年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各项贷款余额是766.41亿元,占整个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比重只有0.19%;主要以短期贷款为主,一年期以内的贷款占98.63%。
从贷款投向上看,主要投向是私营企业及个体经济、农业、工业和商业,但仅有20%的贷款投向了农业领域。
针对融资问题,德国技术合作公司金融发展项目主任吉乐对不同国家的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债务比率进行了比较,净资产债务比例高,表明融资渠道较为畅通。目前全球小额信贷机构净资产债务比例为3.2,亚洲小额信贷机构则高达4.9;而中国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仅为0.01,几乎没有任何的外部渠道,完全为持股人所有。
而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净资产债务比例则分别高达30和20。小额贷款公司面临不平等的竞争环境。
监管缺位
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监管缺位难题,焦瑾璞认为,政府应该给包括小额贷款公司、消费信贷公司、村镇银行、扶贫性质的小额信贷在内的机构一个明确定位,将它们看作国家金融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然后在这样的框架下考虑分层次监管问题。
庾力也认为,经过四年多的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当务之急是要完善监管体制,落实监管责任;“现在重要的问题是要使监管责任落实,不要真空、架空。”
按照规定,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由地方政府金融办来进行审批监管。目前针对小贷公司监管问题存在三种观点:一是仍由地方政府监管,探索地方政府监管小型或准金融机构的模式;二是将其交给银监会监管,银监会具备监管资格和经验;三是成立一个协调委员会,但具体到协调委员会如何运作又有诸多争论,比如有人主张在中央层面成立一个协调委员会,在地方层面也要成立一个各部门都参加的协调委员会。
庾力建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共同下发的第23号文经过两年实践后,有必要再重新思考,进一步完善现有规则。”他认为,新的监管规则应当包括如下内容:一是要制定规范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二是增大融资机构数量,提高融资比例,这是目前呼声比较大的;三是规范业务范围,包括贷款额度标准、业务种类、涉农和微小企业贷款所占比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