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周治宏)一桩公诉将百事可乐(中国)公司推入了“走私门”。3月25日,百事公司及其两名员工因被指控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在广州中院受审。
公诉人认为,自2005年4月到2007年9月,百事可乐共计进口可乐果提取物B一万余吨,偷逃应缴税款为111万元,并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而百事方面昨日回应称,“已并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寻求解决近期关于原材料进口的关税问题。”
资料显示,2005年4月,百事可乐一名采购人员发现美国供应商提供的商业发票中,可乐果提取物B所对应的商品编码是以“1302”开头的,与其申报的以“3302”开头的编码不符,该编码的关税率为15%。随后他又确认公司一直沿用的商品编码是错误的,正确的“1302”编码的关税率为20%。他在将问题汇报给百事公司相关负责人之后,最终决定继续沿用错误的商品编码,而为了掩盖伪报走私的事实,甚至要求美国供应商删除发票上的商品编码。
“我们已并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寻求解决近期关于原材料进口的关税问题。”百事方面昨日声明表示,公司恪守最高标准的企业道德,并严格遵守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