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媛
证监会3月1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下称《指引》),要求保荐机构在向创业板保荐企业时,应顺应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环保经济的新趋势,保荐新能源、新材料等九大行业领域的企业,同时应审慎推荐房地产、电煤交运等产能过剩的行业。
创业板自2009年10月23日顺利推出以来,企业申报积极,投资者参与踊跃,市场运行总体平稳,积极效应初步显现。截至2010年3月12日,已有66家企业在创业板公开发行,筹资近400亿元。从66家公司的行业分布看,大都属于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文化教育传媒、先进制造业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总体上体现了创业板支持创新型企业和成长性企业发展的市场定位。
但是创业板推出以来,市场也存在一些议论或误解,从申报和推荐的实际情况看,有的保荐机构推荐的企业主要从事传统业务,创新能力不够突出;有的企业选择申报创业板仅仅是认为创业板的排队时间短,发行市盈率高。这些都反映市场对创业板定位的理解存在偏差。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19日表示,有必要通过《指引》引导市场各方正确认识和理解创业板,进一步明确在目前的宏观经济战略目标下,创业板市场的主要着力方向。
支持低碳绿色经济将是创业板的新趋势,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顺应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导向和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环保经济的新趋势,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来推荐企业。《指引》明确要求各保荐机构向创业板重点推荐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特别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海洋、先进制造、高技术服务等领域的企业,以及其他领域中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成长性强的企业。
不受创业板欢迎的行业领域也在《指引》中明确指出,保荐机构应审慎推荐的领域主要是纺织服装、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等公用事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及土木工程建筑交通运输、酒类和食品饮料、金融、一般性服务业、国家产业政策明确抑制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行业。
审慎二字并非仅仅舞文弄墨,而是对上述行业领域的企业推荐增加了一道关卡,即专家评审论证。按照《指引》要求,保荐机构推荐上述领域的企业应当就企业是否符合创业板市场定位履行严格的核查论证程序,并在发行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中说明论证过程和论证结论,尤其重点论述企业在技术和业务模式方面是否具有突出的自主创新能力,是否符合国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