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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聚友遭证监会罚款原董事长陈健遭5年禁入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8日 01:46  第一财经日报

  匡志勇

  中国证监会近日给S*ST聚友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S*ST聚友财报中曾经的假账问题,揭露了陈健掌控下S*ST聚友的“三大罪状”。这是一则迟来的罚单,如今S*ST聚友已经“沦落”,原实际控制人给上市公司乃至资本市场带来的创伤已经深深地烙在受伤的股民心中。

  经证监会查明,S*ST聚友“三大罪状”中,首先是做假账,虚构业务收入。在2001~2004年间,S*ST聚友虚构酒店视讯业务现金收入共计6267.5万元,2004年以虚挂应收账款的方式虚构收入1564.6万元,合计在2001~2004年间,S*ST聚友共虚构业务收入7832万元。

  第二宗罪是隐瞒关联方债权债务往来。经查明,在2002年6月~2004年6月期间,聚友网络控股子公司上海聚友宽频网络投资公司(下称“聚友宽频”)向银行借款12笔,共计2.4亿元,其间陆续归还借款9700万元。聚友宽频不仅是上市公司“账外账”的重灾区,还是原实际控制人陈健通过聚友集团从上市公司抽血的平台。在2002~2003的两年期间,聚友宽频共付给聚友集团60笔资金共计3.79亿元,收到聚友集团21笔还款共2.34亿元。对于控股股东占用的巨额资金,S*ST聚友一直没有对投资者公开披露。

  第三宗罪则是,S*ST聚友隐瞒了14笔担保,合计高达6.4亿元。

  按照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S*ST聚友被罚款50万元,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健被罚款20万元。另外9名前高管也被给予“警告”处分,并分别处以3万或5万元不等的罚款。

  此外,证监会还公布《市场禁入决定书》,认定陈健为市场禁入者,自中国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5年内不能担任上市公司或从事证券业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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