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婷
广发证券昨日股东大会上通过了《关于分配原广发证券2007 年、2008 年利润分配方案之剩余红利的议案》,将向公司现有股本中所有未享受过原广发证券2007年和2008年红利的股份每股分派现金红利2元。
据统计,本次有权获得分派的股份总计5.07亿股,分派红利总额高达10.14亿元,该红利分配方案是以公布年报的公司中最高的派现方案。
公告显示,原广发证券的全体股东以原有总股本20亿股为基数,分配现金红利40亿元,其中2007年(以每股1.5元)已分配30亿元,2008年(以每股0.5元)已分配10亿元。两次分配以后,尚余10.14亿元红利未分配。
根据延边公路与原广发证券签署的《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书》及《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剩余10.14亿元的红利应由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的股东享有,其中原广发证券股东持有存续公司24亿股,除已分配现金红利的20亿股,尚有4.1亿股未分配现金红利,享有未分配红利8.1亿元,存续公司的其他股东持有9740万股,享有未分配红利1.9亿元,有权获得分红的股份总计5.07亿股。
红利派发事项将在自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