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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新材低价让股犒赏引资上市功臣

  ⊙记者 吴正懿 ○编辑 李小兵

  ⊙记者 吴正懿 ○编辑 李小兵

  

  今日创业板IPO上会的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书透露,股东崔晓路因牵线引资而获得半价受让股权的“优待”。另一股东季方印,也因主持上市运作而享受原值受让股权的“特权”。

  预披露材料显示,新大新材主营业务为晶硅片切割刃料的生产和销售,是我国最早和规模最大的晶硅片切割刃料生产企业之一,本次拟发行3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4亿股,募集资金3.89亿元投入年产2.5万吨太阳能晶硅片切割专用刃料扩产等4个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宋贺臣持有3158.7万股,占发行前30.08%股权。

  细看招股书,新大新材第五大股东崔晓路,受让股权的缘由很特殊。2007年11月,崔晓路不负所托,协助公司引进投资者红树创投和南海成长。增资价以2008年的预期净利润5000万元作为定价基础,按8.3倍市盈率确定。2007年11月,南海成长、红树创投分别认购出资额13.1842万元,认购价均为1000万元。

  事成之后,依据增资确定的价格和事先约定,新大新材的股东王风书以1000万元向崔晓路转让25.05万元出资额。新大新材改制为股份公司后,崔晓路的持股数定格为473.8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4.51%。

  与此同时,另一自然人季方印受让原股东的36.9万元出资额,转让价格按票面原值,仅为同期PE认购价的约1/76。对此,新大新材表示,2007年5月,公司确立IPO目标后,聘请曾参与过白鸽股份上市的季方印主持上市工作,对方加盟后达成原值转让股权的共识。改制后,季方印持有698.25万股,占发行前6.65%股权,为第四大股东。

  如今,新大新材的盈利能力已不可同日而语。2007年至2009年,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201.8万元、7674.3万元和9761.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21元、0.73元和0.93元。以2009年每股收益为基数,以60倍发行市盈率匡算,新大新材上市后发行价约55.8元/股,季方印所持股票市值约3.9亿元,投资回报达1055倍;崔晓路的投资收益也逾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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