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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删除灰色收入 专家称应堵制度漏洞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5日 03:29  第一财经日报

  专家建议,堵“灰色收入”重在加强对财政资金、土地和矿产等公共资源的监管

  王羚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昨日表决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共修改15处,删除“规范灰色收入”是其中一处。

  如同10天前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出现一样,“规范灰色收入”被删除,再次引起热议。

  灰色收入难界定

  今年两会上,收入差距成为关注热点,而灰色收入被认为是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之一。

  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规范灰色收入,但由于灰色收入界定不清等原因,有些代表委员提出质疑。有些代表因为把灰色收入理解为非法收入而提出,灰色收入不应该被规范,而应该被取缔。有些代表则提出,灰色收入的表述不够规范,容易引起歧义。

  灰色收入引来争论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目前尚无对灰色收入的权威界定。按照惯例,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会对一些新表述提供专门解释,但今年的解释中没有“灰色收入”。

  3月14日,修改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原来的“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被改为“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规范灰色收入,反映了政府的决心,毕竟它是影响收入分配的关键问题。后来由于对灰色收入的理解不同,进行了修改也是可以理解的,这正说明,灰色收入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但是,删掉了,不等于这个问题不存在了,也不等于不需要解决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王小鲁两年多前做过一份题为《国民收入分配与灰色收入》的研究报告。他在报告中估算,中国的灰色收入总量约在4.8万亿元。他最后得出结论,正是如此巨量的灰色收入显著扩大了收入差距。

  “之所以有灰色收入这个概念,因为很大部分不能明确界定和鉴别,有的是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有的是制度漏洞。因此界定灰色收入非常重要。未明确界定,如何取缔?无法鉴别,取缔又从何谈起?”王小鲁表示。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分析,目前在收入分配领域,确实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中间地带”。

  “界定灰色收入非常困难,但是很有必要。有些收入确实是法律没有明确界定的,应当区分情况加以界定。把灰色的部分甄别为黑的和白的,可以使非法收入被取缔,使合法收入能够依法得到保护。”蔡昉说。

  重在堵制度漏洞

  “规范灰色收入”被删除之后,立刻引起网上热议。有人担心,灰色收入作为一种现实存在,其规范和管理可能会面临师出无名的尴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3月7日在全国“两会”上表示,人保部正在研究规范灰色收入。政府工作报告中相关内容被删除,会否影响到该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其实现在问题的关键并不是怎样表述,而是政府是否有决心堵住制度漏洞,真正取缔灰色收入中的非法收入。”王小鲁说。

  根据王小鲁的研究,灰色收入主要来源于财政资金的管理漏洞、金融腐败、行政许可和审批中的寻租行为、土地收益流失以及垄断行业收入等渠道。这些灰色收入已经干扰了国民收入的正常分配,扩大了收入差距和分配不公。

  “灰色收入界定不清楚,正说明需要改革制度,如果只在概念上打转,等界定清楚了再行动,而不是积极推进这方面的改革,可能意味着把迫切需要进行的制度改革无限期地向后推。因此必须现在就行动起来,通过改革堵住产生灰色收入的制度漏洞。”王小鲁表示。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此次“规范灰色收入”被删除,表面上是用词上的争议,背后或许反映了规范灰色收入的巨大阻力,这项工作前路还很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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