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新加坡通关政策对我国通关模式改革的启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2日 07: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韩 露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快和深入,贸易便利性问题已经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新加坡经济外贸依存度是世界上最高的,也是世界最开放的经济之一,同样,新加坡进出口贸易的通关模式也是全世界最便利的之一。本文将对新加坡通关模式的情况进行介绍,对新加坡的对外贸易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分析,并借鉴新加坡先进经验,从中得出我国检验检疫通关模式改革的启示。

  新加坡通关模式介绍

  新加坡对外贸易政策的基本特点是实行自由贸易,不征收出口税,进口税也很低,也几乎没有什么进出口限制,大部分商品均能自由进口和出口。

  新加坡通关手续和程序都较为简单便捷,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申请进口货物时,必须按照规定,填写和交验进口申报书、原产地证明书、商业收据以及提货单或空运提单等有关单证。进口申报书按规定填好后,报贸易发展局批准,贴上价值两新加坡元的印花税票或盖上邮戳后方为有效。按规定必须得到某些部门批准方可进口的商品必须持有有关部门的批准通知或颁发的许可证。

  以电子报关和电子审单为基础,新加坡建立起被称为无缝的“一站式”电子通关系统,连接了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军控、安全、经济发展局、企业发展局、农粮局等35个政府部门,与进口、出口(包括转口)贸易有关的申请、申报、审核、许可、管制等全部手续均通过贸易网进行。该网24小时运行,自动接收、处理、批准和返还企业申报的电子数据,需要农兽局、卫生部、贸易发展局等政府部门管制的会自动向这些部门提出申请,通过系统进行审查核准,商家通过电脑终端10秒钟即可完成全部申报手续,10分钟即可得到批准与否的答复,如获得监管部门和海关通过则有系统打印出通关的准证。货物到达后由海关核查准证,核对货柜号码或扫描准证条形码,由TRADENET系统来确定是否需要检查货物。通过TRADENET系统可以提前向各个政府部门申报,预先确定需监管目标,使进口审批、通关查验等环节得以高效完成。

  对我国通关模式改革的启示

  推行以诚信为基础的分类风险管理通关机制。根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出口产品的类型,对工业产品实施分等管理,减少抽查率,使企业能有效降低出口产品的生产成本,缩短产品出口所需的通关时间。根据出口产品特点,分别实施型式试验、抽批检验、过程检验、质量管理体系监督相结合的检验监管模式。目前,对出口的机电、轻纺等产品实施过程检验监管模式,将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前推至产品生产过程的关键环节,经审核符合要求即予放行。新模式不仅对产品质量实现了有效监管,而且为出口产品的快速通关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风险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对具有风险的出口产品(如食品)积极开展检验检疫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根据出口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类别和出口产品的风险等级,将出口产品实施动态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

  发挥网络信息化管理在检验检疫中的作用。我国目前已建立“电子口岸”系统,该系统已经与检验检疫、海关、国税、外管等政府部门联网,提供了海关报关、国检报检、加工贸易、外汇核销、出口退税等业务功能,已经能够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的行政执法数据联网核查,但与新加坡的“一站式”电子通关系统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国检验检疫工作需要更好的与“电子口岸”系统相融合,使检验检疫工作在进出口环节的管理更加完整和严密,实行“电子信息+联网核查监管”的新型管理模式,从根本上解决报检单证弄虚作假问题,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另外通过与“电子口岸”系统的融合,降低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方便企业进出口产品。使进出口企业可以真正做到通过公共数据中心在网上直接向检验检疫、海关、外贸、外汇、工商、税务、银行等政府管理机关申办各种进出口手续,从而真正实现政府对企业的“一站式”服务。

  自由通关模式的试点。建立自由贸易区,在通关制度上可以实施如下管理制度:第一,因为对自由贸易区已经实施了优惠的关税制度,所以关于自由贸易区货物进出口的监管方面,要做到“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不干预”。第二,区内实施全方位的高度自由开放政策,一般情况下,对进入区内的物品一律免予检验,除非是基于国家或公共利益的原则,或者是遵守国际规则惯例的需要。第三,因为区内企业将享受全面充分的财政和税收等优惠政策,所以实行入区备案,在区内贸易自主以及离区对该货物进行核销的管理体制,以防止不公正现象的出现。第四,加强对区内人员的有序监管,严格控制货物、服务等非法进入区域外的国内市场。总之,加强自由贸易区内货物、人员海关进出口的监管,最大限度地避免给自由贸易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中国国门时报》 韩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