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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加强调解应对"诉讼爆炸"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2日 07:17  中国网

  “随着各类诉讼案件急剧增加,我国已超乎预想地提前进入‘诉讼社会’。”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日前在接受采访时,形象地指出了当前我国法院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11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3318件,审结11749件,同比分别上升26.2%和52.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37万余件,审执结1054万余件,结案标的额1670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3%、7.2%和16.4%。”

  “去年受理和审结案件的数量再次创下了历史新高。”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接受采访时说。面对“诉讼爆炸”的局面,我国各级人民法院予以了积极应对。“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前所未有的繁重任务和巨大压力下,脚踏实地、改革创新,积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孙军工说。

  孙军工表示,审判工作理念的转变以及大调解格局的推动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都对案件的解决和纠纷的化解起到了重要作用。

  报告显示,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工作全过程。重视立案调解,尽可能将一些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化解在开庭之前。与村委会、居委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等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形成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报告中的两组数据中也印证了这些工作机制取得的效果:“在去年审结的一审民事案件中,调解和撤诉结案359.3万件,占62%,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在去年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加大协调力度,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后撤诉的案件4.3万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的35.9%。”(记者陈菲、隋笑飞、胡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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