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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上涨论:统计局局长破题数字打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9日 03:18  21世纪经济报道
1.5%上涨论:统计局局长破题数字打架
图为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来源:新浪财经)

  肖明

  一个小小的数据,让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这十多天里寝食难安。

  不安始自2月25日。国家统计局在这天发布的公报显示,在“蜗居”成为流行语的2009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仅上涨了1.5%

  这一数据迅即引发一场舆论风暴。网上网下的人们几乎一致认为这不可思议,“可能是放错了小数点。”

  风暴愈演愈烈,让其时正远在大洋彼岸出席联合国统计委员会第41届会议的马建堂,也感到了事态严峻。他于3月2日飞往广东,对广州、深圳两地进行了房价统计调研。

  此后的3月5日,马建堂上午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公众解释这个惹事的数据,下午召集了一次国家统计局的内部座谈会,会同地方调查队、部分开发商和房地产中介人士讨论房价的统计问题。据说,在会上,仍有有关负责官员坚称1.5%的数据统计方式没有问题,这让马建堂有点恼火。

  此前,国家统计局已经在风波发生三天后的2月28日公了布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方案,提出要强化调查数据。

  但事情还没过去。在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又提交了一份题为《希望国家统计局对2009年房价数据进一步给予说明》的提案。

  那么,这个1.5%的房价数据,到底是怎样“生产”出来的呢?

  1.5%,还是24%?

  不为外界所知的是,国家统计局原来有两套房地产价格数据。

  1.5%这一70个城市的房价涨幅数字,是由国家统计局各地方调查队上报汇总到国家统计局城市司后,由城市司计算得出的。

  “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培训,指导如何找样本,填表,然后上报到国家统计局各个省市调查队的生产价格投资处,再汇总到城市司。”一位统计系统人士介绍说。

  而国家统计局投资司还另外公布了200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200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9.3713亿平方米,比2008年增长42.1%。 200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额43995亿元,比2008年增长75.5%。

  这两个数据是由各个地方的房地产企业上报销售额度以及销售面积,由各个地方统计局收集,汇总到投资司计算而成。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使用这两个数据测算,得出的结果是200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价格涨幅为24%左右。其中住宅价格涨幅为25%,办公楼涨幅为28%。

  “我们这么一计算后,发现全国房价去年实际涨幅远比公布的1.5%要高。”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执委会主任王玉清说,“我们认为2009年全国大城市房价上涨30%,小城市房价上涨20%比较靠谱。”王玉清所在的房地产商会一直在做月度房地产报告。

  同一个房价,为什么会有差异悬殊的两套数据呢?

  1. 5%是房价指数涨幅,是采取加权数据测算的,而24%是均价涨幅,是以销售额除以销售

  面积计算平均房价而得出。”王玉清解释说。

  其实,两种计算方式,两套数据,早在2006年就曾“打过一架”。当时,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一季度北京市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上涨7.6%;而北京市建委公布的数字却表明,同期北京商品住宅期房预售平均价格上涨14.8%。两者相差近一倍。差别也在于前者是加权数字,后者是平均数字。

  为此,北京统计局与建设部门曾商定,以后不再公布建设部门的数字。

  国家统计局在早几年也曾经采用投资司计算的平均房价涨幅数据。如“2004年,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上涨14.4%。”但是这一数据因为与城市司的数据打架,此后经过内部协调,自2006年起不再对外公布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

  但不公布,不等于方法和数据不存在。这次,外界使用当年投资司的方法计算的平均房价数字,与城市司的房价数字再次“打架”,且悬殊更大,从而引起新的波澜。

  哪个数字更准

  那么,这两种方法、两种数据,到底哪一个更准确、更科学地反映房地产市场的真实图景呢?

  “我们认为2009年全国的房价涨了24%,这个数使用的均价数字,应该更权威。”王玉清说。

  但国家统计局城市司的一位人士不认同使用均价的测算方法。

  “使用混合平均测算房价的看法,绝对是在统计上是违背科学原理的。”这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说,“因为按照这种算法,即使高中低档房价都不上涨,而高档住宅成交面扩大,则全部平均价格都会上升,反之如果低档房价成交面扩大,则全部平均房价会下降,这显然不能反映真实。”

  这位人士认为,目前城市司统计的70个城市房价的数据,存在问题是开发商自己上报房价,可能在房价高涨时少报,这样有利于销售,“所以房价指数系统对趋势判断没问题,但是对房价涨幅多少难以精确。”

  而在深圳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锋看来,“两个数据都不准”。因为城市司的1.5%这个是价格指数,并不是某个房价的涨幅,只能反映房价的趋势,无法反映关于房价和房价具体涨幅的真实数字。而投资司的24%,初始的数据也同样依赖于开发商的上报,不能完全肯定是最终交易的价格。最准确的数字,应该是以商品房最后成交的价格,即建设部门的交易备案价为依据。

  比如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深圳2009年12月份房屋销售价格上升了18.9%,其中新建住宅价格上升了14.3%。

  而王锋根据房地产成交的数字计算,2009年深圳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14858元, 比2008年同期上涨16.1%。其中2009年12月的住房价格为每平方米21317元。“同比上涨了100%,这和深圳居民感受一致。”王锋说。

  北京科技大学教授赵晓和他在税务系统工作的学生陈金宝,则使用房价地税局缴纳契税的方式来测算北京的房价。因为买商品房办理产权之前都需要到办理契税,税务会根据买卖商品房合同输入房价、建筑面积等信息,

  赵晓用这一方法测算北京市一手商品住宅价格,2008年北京成交新房商品住宅均价8126元/平米。2009年均价上升到12348,价格上涨了51.9%。“这应该是最真实,最准确的。”他说。

  同期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北京2009年12月份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涨幅在13.2%左右。(加权数字)。2009年全年以销售额与销售面积计算,北京房价也仅上涨11%左右(均价)。

  今后怎样算房价

  国家统计局对社会的质疑保持了欢迎开放的态度,并预备采取更大的力度来改革房价统计。

  3月5日,在马建堂主持召开的国家统计局内部座谈会,邀请各地的统计局调查队人士,和房地产企业人士参会讨论。

  国家统计局的一位不愿具名人士向本报记者介绍说,统计局目前关键的问题是人力和财力不够,过去的房价上报,主要是以地方房地产企业上报为主,统计局仅仅去指导,样本调查和人力派出都不够。

  而这位人士认为最核心的问题是“房价很难比较”,“如果一个开发商只开发了一期,那么没有下一期作比较。如果找附近的此后开的新楼盘,则有新的问题,比如原开发上的楼盘户型和面积,和别的附近此后开发的楼盘的户型、面积,以及装修程度都不一样,比较就有新的问题。过去很多样本是估算的,所以精确性有待提高。

  他认为,这是世界性的难题。去年欧盟还专门为此召开了会议。

  马建堂在3月2日广州、深圳两地进行了房价统计调研时表示,下一步一定要研究改进基础数据的计算和利用方式,从主要依靠房地产企业填报转向企业填报、现场调查和依靠行政记录并重。同时要研究提出如同股指的房地产价格定基指数,避免月度平均数对数据差异的拉平,以比较真实反映价格的累积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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