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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绍德:建议对航企实行优惠税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8日 01:25  第一财经日报

  陈姗姗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裁李绍德递交提案建议,参照航运发达国家的做法,对航运企业实行优惠税制,并对海员个人所得税予以减免,以提高我国航运业的国际竞争力。

  李绍德指出,相对国外航运企业而言,我国航运企业税负较重,而世界上多数航海国家对本国海员也都实行较大幅度的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

  他建议参照航运发达国家的做法,对航运企业实行优惠税制,由目前的所得制向“吨税制”转变,取消或降低航运企业营业税,同时,对航运企业处置船舶的增值所得,适当减免税负,以利于航运企业调整结构,更新船队,提高技术水平,同时拉动国内的船舶制造业。

  对于船员,李绍德也建议减免个人所得税。比如,可以借鉴新加坡、日本、荷兰、中国香港等地的做法,对从事航海的船员实行基本工资纳税、海上津贴免税的政策,或者大幅度提高船员的税前基本扣除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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