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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新股发行要杜绝乱报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6日 01:37  信息时报

  新股发行制度频遭质疑

  信息时报讯 (记者 詹丽冬) 去年下半年IPO重启以来,新股表现可谓“冰火两重天”,大小盘股破发潮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而近期大盘回暖新股表现渐有起色。关于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引起业界的热议。继新股发行制度讨论之后,日前,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表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下一步的主要举措是完善市场约束机制,证监会拟在近日对外公布新股发行改革后续措施。

  新股表现“冰火两重天”

  据记者统计,去年6月新股IPO重启以来,共有14个股至今仍破发,而中字头大军占领了很大比重,如中国中冶中国西电中国化学中国一重中国北车中国重工等。此外,还有多只个股濒临破发边缘,天源迪科台基股份中国建筑二重重装、兴民钢圈等个股距离发行价不到一元。

  虽然新股走势跟大盘表现唇亡齿寒,随着大盘的回暖,近期新股表现有所起色,表现在首日涨幅不再低迷。但2月份刚刚上市的新股,表现也是“冰火两重天”。2月份以来上市的鼎泰新材、高乐股份和兴民钢圈三只中小板个股目前仍破发,而同期上市的汉王科技万邦达中恒电气、杰瑞股份四个股,则离发行价涨幅已经达到20%以上。

  新股发行制度存弊端

  去年下半年新股IPO重启以来,由于大盘的连续调整和新股的高定位发行,新股破发几成常态,新股发行制度也备受市场的质疑。即使近期新股表现有所起色,质疑声音也从未断过。

  湘财证券副总裁兼首席经济学家李康认为,“试图利用一个机制来解决长期困扰资本市场的问题,是完全不切实际的。”一方面,国内监管层担负着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责任,保护投资者利益,另一方面又要推行整个市场的市场化进程,这对投资者又会产生风险,这两方面的矛盾使得很多历史性的遗留问题,不可能通过一个单一的市场机制的转变而发生彻底的改变。

  李康认为,有关新股发行制度的完善,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着手。一是对保荐人制度的改革。目前国内保荐人的圈子却始终相对封闭,其准入的门槛也造成了这个行业的垄断机制。许多保荐人对于其项目公司的认识可能并不清晰,但其职责往往只是确保公司高价发行上市,而这个圈子的封闭,缺乏应有的竞争机制,使得其承担的责任过小,迫切需要迅速放开保荐人市场。二是要实现参与新股发行询价人员的市场化、询价过程的公开化及询价之后的责任化。三是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上市公司采用不同的分级对应制度。

  监管层欲加大报价环节约束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表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下一步的主要举措是完善市场约束机制,证监会拟在近日对外公布新股发行改革后续措施。

  谈到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具体思路,朱强调了三点。一是股票的定价要进一步市场化,形成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二是强化买方的约束力。买方约束力的强弱很大程度决定市场运行的质量,会使发行人更加慎重,抑制圈钱、发行价格过高。买方如果不接受发行人或承销商的价格可以有两个选择:降价或停止发行。三是在风险明晰的情况下要重视小投资者的意愿,兼顾各方利益。

  朱强调,目前正在制定的新股发行机制会更重视小投资者的意愿,同时会加大报价环节的约束力度,在申购环节报价人要负责,杜绝乱报价,高价不买,低价高买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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