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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奇帆:创重庆式房改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5日 02:04  第一财经日报

  李晓晔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北京国谊宾馆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我国的城市住房分配体系从计划经济走向了“市场化、私人产权化、商品化”的又一个极端,成为一种新的单轨制。目前,重庆正在大力发展公租房,打算在重庆范围内实现从单轨制向双轨制转变。

  “高端有遏制,低端有保障,中端房价与老百姓的收入相匹配,是我们一种比较理想的城市住房模式。”黄奇帆说。

  他提到,所谓公租房,就是政府用不含土地出让金的土地造一批房子,产权是国家的,出租给老百姓,3~5年甚至更长时间。因为没有税费、土地出让金、配套费、商品房的利润,因此,公租房租金肯定比商品房同地区同类型房子租金低40%以上,使低收入百姓有合理住房。

  对于公租房的租住群体,他认为,只要是这个城市低收入群体,买不起房,想来租房,你就可以租给他(她)。低收入、低保家庭,外地到重庆打工、大学生就业、境外人士、农民工在重庆有工作岗位、成为常住人口的,就可以来租房。

  黄奇帆还透露,重庆市政府现在的债务余额300多亿元,相当于市级财政收入的60%不到。债务余额如果占年财政收入60%,是在合理的风险范围内。公租房计划总投资500亿元,,最近三年250亿元花销。不见得全部财政拨款,可以拓宽多种渠道,也许财政性支出100亿元够了,或者借款150亿元,或者出租出去的钱打了六折,租金绝对够支付150亿元贷款资金,可以循环。

  另外,黄奇帆还提到,公租房,本身是一个防止腐败的系统。因为公房10~20年始终是公房,买卖从制度上设计,不产生利润,就不会发生利益输送。不管什么人,买了低收入房,只能卖给当时的低收入群体,永远不能当商品房卖。“没有了利益,就不会产生腐败,使公租房变味。” 黄奇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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