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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法人治理根基不固 持有人利益何以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3日 02:43  第一财经日报

  蒋飞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宝盈基金成立十年来一直没有好的表现,规模和老基金公司的地位不相称,而业绩更是长期垫底。但是宝盈基金实际控制人中国中铁的一位高管却将其业绩不佳的问题归结于“金融危机”,除此以外“也不是全差”。

  本报记者调查显示,中国中铁子公司中铁信托通过第三方代持,在宝盈基金中实际控制了75%的股权,远远超过了49%的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这对于规范治理的影响不言而喻。

  事实上,宝盈基金第三大股东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外贸信托”)曾多次表示对于宝盈基金总经理人选的不信任。2006年,宝盈基金大股东方面提名陆金海为信任总经理,而外贸信托则认为选择陆金海没有经过市场化竞聘程序,且陆金海资历有限,缺乏投资方面经验。在今年的换帅风波中,外贸信托总经理杨自理明确对本报记者表示,希望宝盈总经理人选“符合管理合规、对基金持有人负责和对股东负责三个要求”。

  然而,这个第三大股东的影响力,相对于大股东来说显得微不足道。这不能不让人怀疑,由于缺乏有效的制衡,大股东中铁方面在宝盈基金人事任免上掌握了“话事权”。

  本不固者末必几。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是金融机构的根本,这方面出了问题,缺乏有效的制衡和约束,则管理层的勤勉尽职无以激励,违法违规问题无法及时纠正,风险隐患也必然步入累卵的境地。

  不同于一般的金融企业,基金公司还必须对众多的基金持有人利益负责。大股东可以不赚钱而甘于持有一块外表光鲜的资产,但是拿持有人的钱当儿戏,这又是怎样的商业道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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