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妍
编者按随着监管层有关人士在公开场合对“融资融券试点有望在3月份正式推出”的表述激起业内热烈反响,市场关注已久的融资融券试点工作进入了“倒计时”阶段。从2006年6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的发布,到2010年1月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获国务院原则通过,再到近两个月来一系列制度、规则的密集出台,融资融券这项资本市场的重要创新终将水到渠成。在融资融券试点进入最后冲刺阶段之际,还有哪些准备工作正在进行?市场对于这项创新工具的推出有哪些预期?业务开闸后对于市场会带来什么影响?投资者该如何把握其中的机遇与风险……本组报道将围绕上述问题展开,与读者共同见证融资融券的“破茧”。
记者王妍注定将成为2010年国内资本市场上最大看点的两项创新工具———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的推进工作并没有因为春节假期而减速。长假刚过,各项制度、各路消息便纷至沓来。继上周股指期货启动开户工作赚尽眼球后,近日,一则关于融资融券的消息又一石激起千层浪。
中国证监会融资融券工作小组相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目前融资融券各项准备工作有序进行,融资融券业务有望在3月份推出。这是监管层首次明确融资融券试点推出时间。市场人士据此认为,业内期待已久的融资融券试点工作推出的“时间表”已经基本明晰。
筹备马不停蹄事实上,融资融券的各项准备工作一直在马不停蹄的行进之中。
就在春节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沪深交易所联合发布了融资融券试点初期的标的股票范围,同时公布了融资融券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范围和折算率。
根据沪深交易所的公告,融资融券试点初期,标的证券范围确定为与上证50指数成份股与深证成指成份股范围相同,共有90只股票入选融资融券标的股票。有统计显示,这90只股票基本都是市场蓝筹股,合计市值约占沪深两市总市值的60%左右,市场影响不容小觑。此外,根据交易所公布的融资融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和折算率,权益类证券折算率(不含国债)从高到低排名为,ETF基金、其他基金、成份股票和其他股市品种。
有市场人士表示,标的股票范围的敲定以及证券折算率等细节规则的发布,大大提升了业内对于融资融券试点将在春节过后加速推出的预期。
在相关的制度、规则进一步明确之后,试点券商以及交易系统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就成了市场关注的焦点。从业内反馈的信息来看,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资料已经上报证券业协会,3月上旬有可能进入“面试”阶段。
有证券公司透露,下周各大券商将进入答辩阶段。国泰君安证券信用交易管理部门人士也表示,融资融券业务的评审工作将在下周集中展开,此后,协会方面还会安排专人到各大券商进行现场检查。
提速无碍风控显然,近期融资融券准备工作的提速并没有影响到从监管层到券商自身对于防控风险的关注。
在融资融券试点工作的制度设计上,求稳以及防范风险始终被摆在重要位置,因此,香港等成熟海外市场上的一些关于融资融券的风险设置条款得到了参考或强化。例如,首先,证券公司会对客户设置最低门槛,包括客户开户时间需在18个月以上,证券账户资产总值在50万元以上,金融总资产在100万元以上等,这首先保证了客户的资质;其次,融资融券业务采取担保和强制平仓制度,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最低维持担保比例应为130%,即客户信用资金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且未按期补足差额时,证券公司有权启动强制平仓程序;再次,融资融券中的融券业务不允许“裸卖空”,即客户卖空一只股票必须要先通过保证金的形式进行融券等等。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举措从制度设计上从严保证融资融券业务的安全性,力求业务试点风险可测、可控和可承受。
值得关注的是,有业内人士透露,在初期的实际运作中,券商将选择更为谨慎的提高保证金比例等方式,以求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据了解,一方面,几家已上报方案的券商拟定的初始保证金比例将在60%以上,高于此前最低50%的保证金标准,同时,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才能提取资金或证券;另一方面,可冲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将有所降低,并且部分券商表示在试点初期将不接受现金作为担保品,而希望通过等价证券进行担保来更好地控制投资者的杠杆率。此外,记者从上海一家券商融资融券部门负责人那里了解到,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后,试点券商还将对十类高风险账户进行重点监控。
有望平静起步在融资融券试点进入“倒计时”之际,市场对于该项创新推出初期的表现也越来越期待。哪些主体将成为主力?初期规模将会如何?特别是本周股指期货开户初期投资者反应的平淡,叫市场多了几分猜测。
“与股指期货相似,融资融券试点推出之初,散户投资者也难免会受到高门槛的制约。”有券商金融工程分析师对记者表示。一方面,管理层设置了一定的准入门槛;另一方面,证券公司被赋予了选择客户的权力,包括了解该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等内容,而对于不满足证券公司征信要求、在该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投资者,以及证券公司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
该分析师进一步表示,“就机构投资者而言,基金初期可能也难有作为。”从国外经验来看,公募基金很少运用融资融券工具,更多是扮演证券借出方的角色,而目前国内融资融券试点中只允许券商利用自有证券从事融资融券,不能从其他金融机构借券。因此,在融资融券推出初期,国内公募基金使用该工具的可能性很小。
因此,在较高的准入门槛以及相对严格的监管制度下,多数分析人士认为,早期介入融资融券试点的投资者不会太多,市场将会在冷静的氛围中起步,最初的一两年内交易规模有限。不过,也有分析师认为不能低估市场“炒新”的热情,表示部分“勇敢”的散户投资者以及惯于博取高收益的私募基金可能会为其带来超预期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