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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政府作用竞争力排名 江苏上海广东居前三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8日 09:43  中国网

  中国网讯 2010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中国省域经济竞争力发展报告(2008~2009)》近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蓝皮书指出,在全国省域政府作用力竞争力排名中,江苏、上海、广东居前三位。

  省域政府作用竞争力评价结果根据政府作用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07~2008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合成。省域政府作用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政府发展经济竞争力、政府规调经济竞争力、政府保障经济竞争力等。

  2008年全国各省、市(区)政府作用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是:江苏省、上海市、广东省、浙江省、辽宁省、北京市、山东省、福建省、天津市、湖北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河北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陕西省、湖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四川省、重庆市、海南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

  2008年与2007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1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重庆市(7位),其他依次为安徽省(5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位)、山东省(2位)、黑龙江省(2位)、内蒙古自治区(2位)、江苏省(1位)、辽宁省(1位)、江西省(1位)、海南省(1位)、宁夏回族自治区(1位);排位没有变化的有9个省区;排位下降的有11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5位),其他依次为河南省(4位)、甘肃省(3位)、青海省(3位)、山西省(3位)、陕西省(2位)、天津市(2位)、云南省(1位)、四川省(1位)、北京市(1位)、上海市(1位)。

  在政府发展经济竞争力方面,2008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江苏省、广东省、上海市、福建省、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安徽省、辽宁省、河南省。

  在政府规调经济竞争力方面,2008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北京市、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广东省、福建省、吉林省、山东省。

  在政府保障经济竞争力方面,2008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江苏省、广东省、上海市、辽宁省、浙江省、北京市、山东省、江西省、湖北省、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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