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刚模案宣判结束后,法院警车将被告带走。本报记者 甘侠义 摄
本报讯 昨天,龚刚模、樊奇杭等34人“涉黑”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其中,龚刚模被判处无期徒刑,此外判处2人死刑、6人死缓。该组织成员共有8人被判死刑或死缓,创下重庆打黑除恶行动以来涉黑团伙死刑或死缓判决之最。
2死刑6死缓判决创纪录
龚刚模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9项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樊奇杭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项罪,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吴川江被判处死刑。
其余被告人中张孟军等6人被判处死缓,其余则分别被判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0个月不等的刑罚。该组织成员共有8人被判死刑或死缓,创下重庆打黑除恶行动以来涉黑团伙死刑或死缓判决之最。
龚刚模樊奇杭是结拜兄弟
经审理查明:2006年以来,被告人龚刚模与被告人樊奇杭相识并结拜为兄弟后,龚刚模为樊奇杭提供经济资助,樊奇杭则先后纠集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张孟军、吴川江等人,在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高新区,以暴力或以暴力威胁为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杀人,贩卖、运输毒品,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开设赌场,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
樊奇杭通过向组织成员每月发工资,出资为组织成员租房,提供毒品供组织成员吸食等方式笼络组织成员,并要求组织成员必须听话,要有两部手机,必须有用于违法犯罪时联络的专用手机,定期更换电话号码等组织纪律加强对组织成员的领导和控制,并根据成员的各自特点进行分工。
该组织通过发放高利贷、贩卖毒品、开设赌场及娱乐场所等手段聚敛巨额钱财,壮大组织经济实力。逐渐形成了以龚刚模、樊奇杭为组织、领导者,以张孟军、吴川江、李仕军、张茂才为骨干成员,以付仕培、杨波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实施上述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生活造成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记者冯超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