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重庆打黑第一案”宣判 龚刚模无期樊奇杭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11日 08:48  中国广播网

  

“重庆打黑第一案”宣判龚刚模无期樊奇杭死刑

  龚刚模案宣判结束后,法院警车将被告带走。本报记者 甘侠义 摄

  本报讯 昨天,龚刚模、樊奇杭等34人“涉黑”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其中,龚刚模被判处无期徒刑,此外判处2人死刑、6人死缓。该组织成员共有8人被判死刑或死缓,创下重庆打黑除恶行动以来涉黑团伙死刑或死缓判决之最。

  2死刑6死缓判决创纪录

  龚刚模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9项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樊奇杭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项罪,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吴川江被判处死刑。

  其余被告人中张孟军等6人被判处死缓,其余则分别被判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0个月不等的刑罚。该组织成员共有8人被判死刑或死缓,创下重庆打黑除恶行动以来涉黑团伙死刑或死缓判决之最。

  龚刚模樊奇杭是结拜兄弟

  经审理查明:2006年以来,被告人龚刚模与被告人樊奇杭相识并结拜为兄弟后,龚刚模为樊奇杭提供经济资助,樊奇杭则先后纠集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张孟军、吴川江等人,在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高新区,以暴力或以暴力威胁为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杀人,贩卖、运输毒品,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开设赌场,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

  樊奇杭通过向组织成员每月发工资,出资为组织成员租房,提供毒品供组织成员吸食等方式笼络组织成员,并要求组织成员必须听话,要有两部手机,必须有用于违法犯罪时联络的专用手机,定期更换电话号码等组织纪律加强对组织成员的领导和控制,并根据成员的各自特点进行分工。

  该组织通过发放高利贷、贩卖毒品、开设赌场及娱乐场所等手段聚敛巨额钱财,壮大组织经济实力。逐渐形成了以龚刚模、樊奇杭为组织、领导者,以张孟军、吴川江、李仕军、张茂才为骨干成员,以付仕培、杨波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实施上述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生活造成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记者冯超采写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