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珠三角3月1日起试点基本药物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9日 19:50  第一财经网

  CBN记者 安卓,发自广州

  近日,CBN记者获悉,广东省政府召开全省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实施电视电话会议。从3月1日起,珠三角地区的群众到政府办的社区卫生中心、乡镇卫生院看病,将可买到零差率销售的国家基本药物,不必再多掏15%的药价加成费。

  另外,全省其他每个市均有一个试点县也享受类似优惠。而基层医院因此产生的政策性亏损,将由各级财政和医保基金按照3:7的比例给予补偿。

  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今年2月底前,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以及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制度必须启动。

  结合广东实际情况,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的范围为:珠三角地区(不含肇庆市)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率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其余每个地级市选择一个县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年底前扩大到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11年初步建立广东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上述会议指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

  目前,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进展顺利。经过前期较为全面的调研和政策制定,广东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会议强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在深化医改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督查指导和制度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把这项惠民利民的重大工程抓紧抓好。

  会议提出要确保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建立规范有效的药品采购配送机制,强化基本药物生产经营监管,完善全省药品储备制度和基本药物价格机制。另外,确保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建立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绩效考核,落实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同时,建立基本药物的合理补偿机制。通过实行绩效工资和增加政府投入、基本医疗保障基金补偿等渠道解决,最终通过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